抢夺一万元属于什么罪

最新修订 | 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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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中国抢夺罪认定依据法律规定:1000元以上立案,1000-3000元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3万-8万为“数额巨大”,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或有期徒;20万-40万为“数额特别巨大”,十年以上至无期徒刑。
抢夺一万元属于什么罪

一、抢夺一万元属于什么罪

关于抢夺罪的认定基准,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抢夺数额在人民币1000元及以上者即需立案调查;抢夺数额在人民币1000元到3000元之间、人民币3万元至8万元之间以及人民币20万元至40万元之间的犯罪行为,应分别被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对应的刑罚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以及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等不同程度的惩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八条

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九条

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抢夺一万元涉案可能判刑多长年限

1.对于抢劫犯罪涉案金额达一万余元的行为,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将会受到三年到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也有可能按照具体情节予以罚金等附加刑罚。

另外,根据司法实践及相关法律规定,当抢劫案件的涉案金额大于等于两千元时,其基准刑量增加六个月;在此基础上,每增加未满五百元的部分,基准刑量将增加三个月。

然而,若在实施抢劫一万元的过程中,还涉及到诸如自首、未使用武器或致伤他人等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况,那么罪犯有可能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需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附加刑罚。

2.对于抢夺公私财物的行为,只要涉案金额达到五百元以上,就应当作为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处理。无论抢夺金额大小,只要实施了抢劫行为,均构成抢劫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抢劫公私财物的,应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根据我国相关刑事法律的明确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及以上即构成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而在这一范围内,1,000元至3,000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若抢夺金额达到人民币3万元至8万元,则被视为“数额巨大”,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至于抢夺金额高达人民币20万元至40万元者,则被归类为“数额特别巨大”,将面临十年以上直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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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抢劫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一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第二条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
第一条第
(一)项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抢夺罪从重处罚:
(一)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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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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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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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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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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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五十的。
第五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但未造成他人轻伤以上伤害,行为人系初犯,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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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一、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二、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抢夺行为必须公然进行,但不是指必须在不特定人或多数人面前实施抢夺行为,而是指公开夺取财物,或者说在被害人当场可以得知财物被抢的情况下实施抢夺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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