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可以的,若一审判决批准离婚,则需待判决发出后的十五日之内,双方无对此提出上诉,才能认定该判决正式生效。而对于二审判决,一旦下达后即时即刻生效。
在此过程中,请您注意携带生效的离婚判决书以及您的身份证件、户口簿,以备在申请进行再婚登记手续时予以使用。众所周知,法院所下的离婚判决只会提供判决书,并不会发放离婚证。然而,根据相关规定,持有具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书便可视为拥有再婚登记资格。
关于离婚的形式,其实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后共同前往民政局处理;二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离婚问题。经过法院审理及裁决后,会送达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如此便无需再向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书。
值得强调的是,无论是来自于民政局还是法院的法律文书,都仅作证明夫妻关系是存续状态或是已经解除了的依据。因此,凭借已取得的判决书即可顺利办理再次成婚的相关手续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二、离婚判决书还需要办离婚证吗
仅凭离婚判决书便可达到同等离婚证的效果,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人民法院所出具的离婚判决书,是具备完全司法效力的重要法律文件,该类文件的权威性与离婚证持平,它是实现解除婚姻关系有效凭证。当判决自生效之日起,婚姻关系随即宣告解除,无须再次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自民事诉讼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当事人即可凭借法院既定的离婚判决进行结婚登记手续的申请操作。其中,初次审判的判决结果必须在双方均未提出上诉的情况下方能产生法律约束力;而对于二次审判的判决,则只需判决文书正式公布之后便立即生效。欲实现再婚后续结婚的当事人需要携带以下必要证明文件包括已生效的离婚判决书、个人身份证明以及户籍簿等相关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值得注意的是,法院所作出的离婚判决具备充分的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无需再次领取离婚证书。仅需凭借该份判决书,当事人便可以顺利完成再婚手续的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