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法院一审有异议怎么上诉状

最新修订 | 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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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撰写交通事故判决异议上诉状,应首先精确表述上诉人及被上诉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所及联系方式。 其次,明确指定一审法院全称、案件编号及案由。最后,详述上诉请求,列明对原判决的异议点及改正建议,并提供充分理由支持上诉请求。
交通事故对法院一审有异议怎么上诉状

一、交通事故对法院一审有异议怎么上诉

1.详细准确地表述上诉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及职业背景等。注明上诉人的所在单位或居住地,以及可供联络的相关方式与途径。

2.同样需对被上诉人一方的个人资料进行详实无遗漏的列举,具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及职业背景等。同时,也需标明被上诉人的工作单位、居住地及联系方式。

3.需要明确指定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全称,以及该院当下正在处理的案件的编号及其详细的案由。

4.明确阐述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即针对原审判结果中存在的异议进行分项列明,以及对我们认为应当予以改正的部分提出具体的请求。此外,也要附加支撑上诉请求的充分理由作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二、交通事故对方醉驾构成犯罪吗

饮酒或醉酒状态下驾车并导致严重交通事故发生的,应被视作刑事犯罪行为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

1.在醉酒驾车情况下,由公安机关强制约束至酒醒,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在五年内禁止重新获得驾驶证。

2.对于醉酒驾驶营运车辆者,同样需由公安机关强制约束直至清醒,随后对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期间,十年内将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当重新获取驾驶证后,也必须放弃驾驶营运车辆的资格。

3.至于饮酒或者醉酒驾车并引发重大交通事故,且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的,应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外加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而且此种情形下,个人终身都不得再获准参加任何形式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活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书写交通事故诉讼判决不服的上诉状时,务必首先准确详细地描述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个人基本信息,如彼此的名字、性别、出生年纪、民族归属、工作岗位、居住地址以及有效的联络方式等。接着,需特别注明一审法庭的全称以及对应案件的完整编号和案由事项。然后,着重阐述上诉人的具体诉求,明确列出对原判决的所有异议之处以及相应的修正建议,同时还需要提供充足且合理的理由来支撑上诉人的各项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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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上诉的话应该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以后的15天之内递交答辩状,上诉状是交给原审人民法院的,由原审人民法院交给二审法院,二审法院立案以后的5天之内会将诉讼状副本送给当事人,收到诉讼状副本以后,开始准备答辩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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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朋友叫我了解一下关于管辖权异议二审上诉状是怎么样的,朋友在公司工作出了问题,希望能给我解答,谢谢。
[律师回复]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
上诉人(一审被告):东莞市厚铧橡胶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东莞市沙田镇西太隆管理区。法定代表人:徐厚发。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浙江黄岩浙东橡胶助剂有限公司。住所地为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新前开发区茂丰街15号。
一审案号为:(2015)台黄商初字第2286-1号民事裁定书。
上诉请求:请求贵院裁定撤销原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将本案移送至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一审原告浙江黄岩浙东橡胶助剂有限公司诉一审被告东莞市厚铧橡胶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一审原告向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以(2015)台黄商初字第2286号受理,一审被告认为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特提出异议,请求裁定将本案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即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理,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
上诉人认为,一审裁定明显错误,把握此案的关键在于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如何理解“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成为本案的关键。
第一,“标的”的法律含义
标的指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也就是行为人意图通过法律行为所欲实现的目的和所欲达到的目的和所欲达到的效果。(《法律词典》第30页,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编著)
我的朋友因为和别人有了纠纷,所以想要起诉他人,但是遇到了管辖问题,咨询下管辖异议上诉状管辖异议上诉状怎么写?
[律师回复]
1、掌握行政上诉状的六大部分
(一)标题:写明“行政上诉状”。
(二)首部:必须分别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相关情况。是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等;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及职务等。
(三)上诉缘由: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纠纷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 (2006) ×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裁定),现依法提出上诉。
(四)上诉请求:一般是要求“撤销”原判决(裁定),进而要求“驳回诉讼请求”或“驳回起诉”;或要求“发回重审”;或要求“部分”或“全部”改判;要求改判的应当具体说明改判的请求。因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机关,所以请求“驳回诉讼请求”或“驳回起诉”只能由行政机关上诉时提出。
(五)事实与理由:该部分是上诉状的重点。围绕上诉请求,说明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错误,或原审定性错误,或程序违法等。通过事实和证据说明原审错误所在,阐明自己的观点,以实现上诉的目的。
(六)尾部:依次写明上诉人民法院的全称、上诉人名称、上诉日期等,并在附项中列清上诉状副本和有关证据材料的份数。
2、不要过了上诉期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8条规定:对第一审判决不服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对第一审裁定不服的,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内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3、了解行政诉讼的书面审理
《行政诉讼法》 第5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所以当事人上诉状应当尽量充实、完整一些,不要保留一部分等待开庭再陈述,防止“书面审理”不开庭。
4、知道上诉状该交到哪个法院
上诉状一般应当向原审人民法院递交。虽然可向二审法院递交,但二审法院在接到上诉状后,还要移交原审人民法院,以便原审人民法院能够及时送达上诉状副本。
5、如何确定上诉理由
一审原告上诉时,如果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可要求依法改判,但具体要求“撤销”还是“变更”具体行政行为,视案件情况而定。如果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可要求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可要求查清事实后改判。
当事人对发回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仍然可以上诉。原告起诉被一审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受理后“驳回起诉”的,原告上诉可要求二审法院撤销原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受理或审理。
在书写管辖异议上诉状管辖异议上诉状的时候,以上内容可以参考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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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上级法院提审吗?
与管辖异议权相对应的,是法院就该异议作出裁定的义务。也就是说,对异议权人所提出的“受案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的主张,受理案件的法院负有应当作出异议成立与否的裁定之法定义务,而不论其异议是否有理;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由上级法院对受理法院有无管辖权作出审查,以最终确定其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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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诉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诉状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一、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第三款的规定,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据此,颁行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在其第三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该办法在
第二章规定了诉讼费用交纳范围,在第三章规定了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二、这个《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是以令的形式公布的,其法源位阶为行政法规。
三、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七条关于执行异议之规定,执行异议的要件可简要归纳如下:
1、提出异议的主体:包括执行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还有案外人,这三类人。
2、异议针对的事由: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是针对的执行行为(案外人是针对执行标的。
3、审查组织或机构(也即在什么程序中、向谁提出):异议是在执行程序中向执行机构提出,由执行机构审查。
4、对异议的处理形式:作出裁定。异议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改正执行行为,或者裁定中止对涉及争议标的的执行异议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5、对裁定不服的救济程序:
(1)对执行行为异议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申请上级复议
(2)对执行标的异议裁定不服的:
①案外人、当事人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②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另行。
四、综合上面的内容,将执行异议案件与诉讼费用收取的关系归纳如下:
1、对异议的提出,无论是由哪类主体、针对哪类事由提出,均不得收费。
2、不服对异议的裁定而采取救济措施的,则分别下列情形是否收费:
(1)上述三-5-⑴所列情形,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上级复议的,不得收费。
(2)上述三-5-⑵-
②所列情形,是一个新的诉讼案件,无论对案外人还是原审当事人均应按规定收费。
(3)上述三-5-⑵-
①所列情形则又分两种情形而定是否收费:
①一般不收费
②是因为发现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或是一审后未经上诉或一审调解结案而由原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则对原审当事人按规定收费。
五、特别说明:
这个问题的难点、最纠结的地方就是,对由案外人在案外推动(譬如)而引致审判监督程序启动后,案外人在案件中的诉讼地位如何确定与应不应当对其收费的关系。
这种情况下,案外人的诉讼地位无非两种,一是仍无地位,即仍不是案件的当事人另一种是被追加为案件当事人。
仍是案外人的,则自然不得对其收费。
被追加为当事人的也不得收费。因为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收费范围中,没有包括因为原审遗漏当事人导致提起审监的情形。这个很好解释,该办法规定的审监收费的情形可概括为因客观原因(即发现了新的证据)引起的,和因当事人自己原因(即当事人未上诉或一审调解结案)引起的,而非原因引起的就收取诉讼费用,且条文主语明确陈述为“当事人”。而案外人没有被列为原审“当事人”不是由这些原因引起的,却主要是因的错误引起的。
六、综上所述,所谓执行异议案件诉讼费用的问题,并不存在超出《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收费范围的新问题。
需要收费的该办法已有规范,遵照执行就是该办法没有规定的不得收费,包括不得通过自订一个规范性文件的方式收费。
案外人执行异议状怎么写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异议人:方××,女,汉族,1963年×月×日生,住广州市南沙区××路××大街××号,身份证号码:440126××××××××2449,联系电话:;
在申请执行人梁××与被执行人广州南沙经济开发区××实业发展公司,就(2011)穗南法民一初字第141号民事判决书的强制执行过程中,贵误将案外异议人的财产,即: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大道×号×号房产,当作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执行。异议人依法提出本执行异议。
立即中止执行,并返还异议人的财产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大道××号××号房产。
异议人方××与被执行人广州南沙经济开发区××实业发展公司双方于2009年4月12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被执行人将其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大道×××号×××房的房屋出售给异议人,异议人向其支付房款150,000元,2011年5月8日,异议人已向被执行人付清全部房款。被执行人也已将上述房屋的钥匙交给异议人,将该套房屋正式交付异议人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综上所述,异议人是案外人,贵院将异议人的财产予以执行,明显错误。特依《民事诉讼法》第202条的规定,提出异议,请立即中止对上述财产的执行,并执行回转,切实维护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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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管辖法院有异议,提管辖权异议需要交费吗?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是不需要另外交纳诉讼费用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1、第一审案件受理费。2、第二审案件受理费。3、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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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你好,我与别人产生了一些经济方面的纠纷,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对这方面不是很清楚,请问可不可以提供一份执行异议二审上诉状模板参考一下
[律师回复] 上诉请求
一、依法撤销一审判决第
一、二项,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一审诉讼请求;
二、本案
一、二审诉讼费用均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一审判决没有查明双方争议事实,判理逻辑混乱,混淆了采矿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意义,有悖于执行异议之诉的法条内涵。

一、本案双方争议事实是荒山承包经营权。
(2014)东林民初字第1435号判决书判决该案被告魏丛林立即停止对本案上诉人文道、李海荒山承包经营权的侵害,其权利客体是荒山承包经营权。被上诉人对之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lt;/spang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gt;的解释》第三百一十
一、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对(2014)东林民初字第1435号判决书所涉及的荒山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二、被上诉人提交的证据——采矿许可证,不能证明被上诉人对对权利客体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
采矿行为的实施必须具备两种权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相关的采矿权。被上诉人提交的证据——采矿许可证,只能证明被上诉人取得了采矿权;不能证明被上诉人取得了该证规定范围内地表的相关土地使用权。上诉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客体是(2014)东林民初字第1435号判决书所涉及的荒山承包经营权,被上诉人对该权利客体所提执行异议之诉是不成立的。

三、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
在(2014)东林民初字第1435号判决书作出之前,由于上诉人和该案被告魏丛林
首先存在土地使用合同关系,魏丛林和被上诉人
其次存在土地使用合同关系,被上诉人基于用地的民事合同行为具有土地使用权,同时,被上诉人基于采矿的行政许可行为具有采矿权,所以被上诉人可以实施开采行为。在上诉人和魏丛林
首先存在的土地使用合同终止后,上诉人收回荒山承包经营权,魏丛林随即丧失了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导致被上诉人开采石材对土地的需要无法得到满足,被上诉人的相应损失可以依法向魏丛林另案主张违约责任,但这是另外一个民事法律关系,与本案执行的判决内容及强制执行行为无执行异议上的关联性,无权对上诉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四、关于一审判决结果。
上诉人申请强制执行(2014)东林民初字第1435号判决书的权利客体是荒山承包经营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lt;/spang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gt;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确认被上诉人没有土地使用权,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如果确认被上诉人有土地使用权,应当判决“不再执行(2014)东林民初字第1435号判决书第一项(立即停止对文道、李海荒山承包经营权的侵害)”;鉴于被上诉人提出的其他诉讼请求,结合现有证据,如果确认被上诉人的采矿权,那么同时也要确认上诉人的荒山承包经营权。
依据一审判决第一项的判理逻辑,上诉人也可以依据承包经营权对之提起同样的执行异议之诉,那么是否也要判决支持上诉人在该区域行使承包经营权!一审判决第一项如果正确的话,既然支持了被上诉人的继续开采行为,那么就要同样补充一项判决,用以支持上诉人的用地经营行为。对于一审判决第二项,与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也不符,这样的民刑判决内容,上诉人总感觉很别扭。
上述事实理由,请二审法院仔细审查,依法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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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变更管辖异议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变更诉讼请求后管辖异议 被告在一审答辩期间有权提出管辖异议(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原告变更诉讼请求获得准许后,应重新给予指定举证期限。依据为《民事证据规则》 第三十五条 第二款明确规定:“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应将同意原告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书面文件向被告送达,并自被告签收之日起重新计算15天的答辩期(《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同时应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在该重新计算的答辩期内,被告仍有权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行使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司法解释对此管辖权提出也有规定:最高《关于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向受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限问题的批复》。逾期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含或仲裁机构谁有权主管的管辖异议),视为接受审理而且无异议。 注意: 上述诉讼请求的变更应从严格意义上来解释:即诉讼请求的变更已导致案由(法律关系的性质)发生了改变。如违约之诉变更为侵权之诉。此外,被告主体个数发生的改变也会发生管辖权异议的问题,如将某个或数个被告撤回导致受理实际上已无管辖权。 小结: 原告在一审时变更诉讼请求后,被告在新的答辩期内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未重新指定答辩期限,被告应在签收变更后的诉讼请求等书面文件后15日内提出管辖权异议。因此,在审理前应首先识别管辖权问题。
离婚管辖权异议上诉状如何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范本
离婚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范本
上诉人(一审被告)_______,男/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__族,住所地: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__________,女/男,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__族,住所地: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因离婚纠纷一案,不服__________人民(__________)第__________号民事裁定,特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撤销一审裁定;
(二)责令将本案移送至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审理。
上诉理由:
(一)一审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一审_________________
1、从便民原则的角度来理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从实际情况的角度来分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一审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案应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
上诉人: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管辖异议上诉需要注意的问题
1、对案件管辖方面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掌握不够全面,对省相关的专门管辖范围不了解。
2、超过答辩期,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仍然作出管辖裁定。
3、某些案件是不动产纠纷还是合同纠纷容易混淆,造成法律适用错误。
4、超过基层级别管辖的立案问题
5、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或者已经提出过管辖权异议申请被驳回后,重审、再审期间又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不予审议。
6、目前,国内学者对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是否存在“保险标的物”的观点,存在较大争议。
7、一审案由不正确,导致适用法律错误。
8、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没有依据原告的诉讼请求来确定案由,从而导致管辖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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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再审是否可以管辖权异议?
案件再审时可以提出管辖权意义的,但提交管辖权意义必须是在提交答辩状期限之内才能够进行提出,否则不能够再次提出管辖权益。一般来说,管辖权意义的因为法院没有管辖权才进行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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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商标初审公告期被异议怎么办商标初审公告期被异议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第 一、商标被异议后,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商标异议答辩 商标局受理商标异议后,将向商标申请人发出《异议答辩通知书》,要求商标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就商标被异议情况陈述事实和理由,提供书面的异 议答辩材料。对商标申请人来讲,收到通知书后可以选择提供材料也可以选择不提供相关材料,这并不影响异议程序的进行。 但从异议实践的情况来看,商标申请人 如能针对异议理由,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对于商标局做出异议裁定是有一定帮助的。虽然不一定能影响最终的裁定结论,但是申请人至少已经尽到职责。 第 二、多方面考虑商标异议裁定,是否提出异议复审 根据新《商标法》规定,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的异议裁定,被异议商标就可以注册了,异议人不能再提复审,商标申请人就可以拿到商标注册证。如果做出不予注册的裁定,商标申请人(被异议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异议复审申请。此处规定与旧《商标法》规定区别较大。 在旧《商标法》施行期间,大量的异议复审是由异议人因异议不成向商评委提出的,也有部分复审是异议成立由被异议人(商标申请人)提出的。在新《商标法》实施后,异议不成后该商标已经获得注册权,异议人不能再提异议复审,而只能对该商标向商评委提出争议。因此,新法实施后,异议复审的数量应该 有一个比较大的减少。商标申请人在异议成立的情况下,需要谨慎应对,考虑具体情况再决定是否启动异议复审程序。 第 三、接受复审结果或启动司法程序 新法废除了行政终局裁定的做法在保留异议复审程序的基础上,增加了司法救济程序,即根据新法第33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 异议复审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人民应当通知商标复审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虽然对于商标复审案件 采用行政诉讼模式的合理性值得商榷,但毕竟为当事人提供了作为权利的最终救济方式——司法救济。 由此造成的结果是,商标异议案件实行行政二审、司法二审的四级审理终审制,即商标局异议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异议复审裁定、一审作出一审判决、二审作出终审判决。此种结果与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职能分配密切相关。
法院审理异议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中止审理有异议怎么办?  如果对作出的裁定,可以向申请复议或是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 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 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 (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5.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行政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 生效的人民裁判文书或者仲裁机构裁决文书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是如果发现裁判文书或者裁决文书认定的事实有重大问题的,应当中止诉讼,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后恢复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 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 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 案件涉及法律使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六) 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七) 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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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退休审核有异议可否申请行政复议
对退休审核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因为行政复议主要争对的是对行政部门的处罚与决定不满的情况下提出的,而退休审核属于行政行为,因此是可以在有效的时间内提出对应的行政复议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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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离婚管辖权异议上诉状怎么样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离婚管辖权异议上诉状怎么样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范本
离婚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范本
上诉人(一审被告)_______,男/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__族,住所地: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__________,女/男,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__族,住所地: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因离婚纠纷一案,不服__________人民(__________)第__________号民事裁定,特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撤销一审裁定;
(二)责令将本案移送至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审理。
上诉理由:
(一)一审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一审_________________
1、从便民原则的角度来理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从实际情况的角度来分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一审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案应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
上诉人: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管辖异议上诉需要注意的问题
1、对案件管辖方面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掌握不够全面,对省相关的专门管辖范围不了解。
2、超过答辩期,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仍然作出管辖裁定。
3、某些案件是不动产纠纷还是合同纠纷容易混淆,造成法律适用错误。
4、超过基层级别管辖的立案问题
5、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或者已经提出过管辖权异议申请被驳回后,重审、再审期间又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不予审议。
6、目前,国内学者对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是否存在“保险标的物”的观点,存在较大争议。
7、一审案由不正确,导致适用法律错误。
8、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没有依据原告的诉讼请求来确定案由,从而导致管辖错误。
变更起诉状中管辖异议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变更诉讼请求后管辖异议 被告在一审答辩期间有权提出管辖异议(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原告变更诉讼请求获得准许后,应重新给予指定举证期限。依据为《民事证据规则》 第三十五条 第二款明确规定:“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应将同意原告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书面文件向被告送达,并自被告签收之日起重新计算15天的答辩期(《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同时应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在该重新计算的答辩期内,被告仍有权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行使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司法解释对此管辖权提出也有规定:最高《关于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向受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限问题的批复》。逾期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含或仲裁机构谁有权主管的管辖异议),视为接受审理而且无异议。 注意: 上述诉讼请求的变更应从严格意义上来解释:即诉讼请求的变更已导致案由(法律关系的性质)发生了改变。如违约之诉变更为侵权之诉。此外,被告主体个数发生的改变也会发生管辖权异议的问题,如将某个或数个被告撤回导致受理实际上已无管辖权。 小结: 原告在一审时变更诉讼请求后,被告在新的答辩期内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未重新指定答辩期限,被告应在签收变更后的诉讼请求等书面文件后15日内提出管辖权异议。因此,在审理前应首先识别管辖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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