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离有什么影响
涉及员工主动离职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
首先,依据相关法规,对于未经充分协商与批准,擅自行事并导致工作岗位空缺的行为,强烈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理由进行核查,据此对相关人员进行处分,如《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所规定的,视具体情节轻重,可采取撤销雇佣关系或者开除等严厉措施。
其次,当员工出于个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实际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其对此有法律责任的行为负责。
最后,根据我国现有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自离人员将无法享受到包括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在内的任何待遇和福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自离有什么后果
雇员若骤然离任,无疑是对劳动合规性的严重触犯。如此次举动为雇主带来了不可挽回之损失,则该员工将承担相应责任,作出相应赔偿。此举不仅仅旨在惩戒员工的越轨行为,更重要的是旨在保护雇主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然而,离职并非不可,但是必须确保能够事先于雇主说明情况。通常而言,应该至少提前一个月告知雇主,以便员工有充足时间寻找新的就业机会,同时也能让雇主拥有足够的时间招募新的员工以接洽岗位。若是处于试用期阶段,只需提前三日告知即可。鉴于试用期乃是双方面相互熟悉、磨合的时期,因此需要给予双方充足的时间共同做出必要的决策。总的来说,雇员离职应遵循既定程序,确保合规合法。如此才能在保护雇主权益的同时,也赋予雇员适当的自由度和灵活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自动离职将会引发诸多潜在的法律和道德风险。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此类擅自离岗的违规行为。而根据具体情况的严重程度,该用人单位有权力采取撤销雇佣关系或者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等相应的惩戒措施。其次,当员工因自身原因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最后,对于那些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员工来说,他们将失去享受养老保险、社会保障等各项福利待遇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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