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扣几分

最新修订 | 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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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交通肇事逃逸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造成轻微伤害和财产损失后逃逸,未构成严重罪行,将扣6分;二是导致轻伤及以上伤害或死亡后逃逸,未构成犯罪,将扣12分。 此外,还将视情况罚款,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行政拘留或刑事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冷静应对,报警并救助伤者,避免逃避问题。
肇事逃逸扣几分

一、肇事逃逸扣几分

依据中国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相关条例,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处罚需区分两类情况来进行:

首先,在造成对方人身受轻微伤害、财产受损的交通事故逃逸,且尚未达到严重罪行标准时,将以扣除6分作为处罚标准;

其次,当在交通事故中导致对方身体受到轻伤及以上重创乃至丧生的,若其逃逸行为没有达到犯罪标准,一旦被发现,将会被处12分的扣罚。

另外,除积分扣减外,有关部门也会根据详细情况进行罚款等附加惩罚,情节严重者还可能面临行政拘役或更加严峻的刑事法律责任。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应保持冷静,积极应对,迅速报警并对伤者施以援手,绝不能选择逃避问题的方式去处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肇事逃逸扣6分不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交通肇事后逃离现场的行为被定性为极其严重的交通违规行为

依据这部法律的相关条款,此类违章行为将面临着驾驶证被直接扣除12分的严厉惩罚,情节极为恶劣。更为严重的情况是,若因肇事逃逸而导致人员伤亡或残疾,则逃逸者须承担对应的刑事责任,可能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等严肃的刑罚。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涉及到造成重大损害或事故发生后逃逸的现象,这无疑为明显具有重大社会危害性的违法行为,将被录入至社会信用网络不良清单之中,同时也有可能受到诸如行政拘留以及罚款等惩处措施。由此可见,所谓"肇事逃逸仅需扣除6分,无需接受拘留处罚"的观点并不正确,应当提醒每一位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规,避免发生各类交通事故。若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务必第一时间报案,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事故事宜,同时也要勇于承担自己应当负担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分为以下两种情形进行相应处罚处理:第一种为在造成轻微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之后选择逃逸,但尚未达到刑法范畴中严重罪行的标准,在此情况下,驾驶员将会被扣除6个积分作为惩罚;第二种则是在造成他人轻伤乃至更高级别的身体伤害或者导致人员死亡等事件之后选择逃逸,同样未达到犯罪程度,在此情况下,驾驶员将会被扣除12个积分作为惩戒。除此之外,根据具体情况,驾驶员还将面临罚款的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者甚至有可能面临行政拘留或者刑事责任的追究。因此,当我们在驾驶过程中遭遇交通事故时,应当保持冷静,及时向警方报案并积极救助伤员,切勿采取逃避问题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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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的扣几分
肇事逃逸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避责任,这既违背道德,也触犯法律。肇事逃逸不仅损害他人利益,还危及社会安全。在此,呼吁大家遵守交通法规,发生事故后及时报警,勇于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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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前一段时间我的弟弟想要办理她朋友肇事逃逸的事 可是不知道要怎么解决 请问有关肇事逃逸扣车了人跑了怎么办啊
[律师回复]
1、交通事故,对方逃逸,报警后,交警需要扣留你的车辆进行技术鉴定的,对方肇事逃逸会受到处罚的。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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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上周开车撞死了一个人,现在我们谁都已经联系不上他这个人了,还是挺担心的,咨询下肇事逃逸是否扣分
[律师回复]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受害人或受损财物未做必要的抢救或处理或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警,擅自逃离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无法确定和追究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对肇事情况不明知,而驾车继续行驶,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所谓的“逃逸”在行为人的主、客观上无非是正常行驶行为的继续化,是交通肇事罪中的重要情形。
  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的要素:
  
(1)行为人的交通肇事行为必须达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程度,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前提和基础。如果行为人没有造成上述严重后果而逃逸的,则不应认定该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仅能作为治安处罚的从重情节考虑。
  
(2)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只能认定其构成一般交通肇事罪。需要强调的是,笔者所说的“明知”,是指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如果行为人“应当知道” 自己的行为造成交通事故而装作不知道,逃离事故现场的,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3)逃逸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一个重要因素。
  实践中,肇事人逃跑的目的大多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但也有少数人是因为其他目的,如害怕遭到被害人亲友及其他围观群众的殴打而逃跑,这些人往往在逃离现场后,很快通过报告领导或报警等方式,接受法律的处理。显然,这些人的主观恶性要小得多,因此,有必要在认定时加以区分,以保证准确适用法律,做到不枉不纵。当然,行为人出于正当目的逃离现场后,必须及时向有关机关报案,接受法律处理,否则,如果行为人一逃便杳无音信,仍应认定为 “交通肇事后逃逸”。
  
(4)行为人的逃逸行为不应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我国刑法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并不是单指的当场逃逸,也包括事后逃逸,关键是看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与社会危害性,交通肇事后,虽及时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抢救,但在之后却畏罪逃跑的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量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法释〔2000〕33号 最高人民法院2000.11.15发布)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
(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
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
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解释》,“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本书认为,“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限于过失,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为保持犯罪构成的纯洁性,其加重构成的心理态度也应是过失。故《解释》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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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会扣几分
肇事逃逸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如果肇事逃逸导致他人轻伤或死亡,但未构成犯罪,将被扣12分;如果只是导致轻微伤害或财产损失而逃逸,未构成犯罪,将被扣6分。 此外,肇事逃逸还会导致全责、吊销驾照、罚款以及可能的刑事责任。因此,强调交通安全非常重要。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救助伤者,并及时报警。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地减少事故的损失和影响,同时也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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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肇事逃逸伤者逃出后逃逸是否构成逃逸行为,肇事逃逸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被告人赵驾驶黑色大众轿车西向东行驶,与程停放在路边的货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赵的同车乘车人刘某志死亡,刘受轻伤,车辆损坏。后经事故责任认定,赵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程负事故次要责任,刘某志、刘某林不负事故责任。另查明,案发后,赵救助自己车上的两名伤者,将他们送到医院后无故离开。案发第二天赵到交通大队接受了询问。后本案被定为刑事案件,但公安通知联系不上赵。2015年1月6日赵在其家门口被抓获归案。
本文认为,赵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理由如下:交通肇事逃逸应当以不救助被害者为核心理解和认定逃逸。刑法将“交通肇事逃逸”设置为加重处罚条款,其原因是:一方面,犯罪后逃避法律责任是人之本能,除非是在看管所脱逃,任何国家的刑法都不会以单纯的逃避法律责任对犯罪人加重处罚。一方面,从法意保护角度而言,出现交通肇事时,肇事者逃逸会使事故伤者得不到及时的救助而造成严重后果,立法者希望以此规定促使行为人及时履行救助义务。很赞同张明楷教授的观点:“刑法之所以仅在交通肇事罪中将逃逸规定为法定升格的情节,是因为在交通肇事的场合,往往会有需要求助的被害者,进而促使行为人救助被害者。由于行为人的先前行为使他人生命处于危险状态,产生了作为义务,不履行作为义务的行为,当然能够成为法定刑升格的根据。所以,应当以不救助被害者为核心理解和认定逃逸。”具体到本案中,事故发生后赵将车上两名伤者送至医院抢救的行为,已经降低了其死亡的风险,达到了立法规定的目的。因此,赵的行为不应当认定为逃逸。片面的将交通肇事逃逸理解为逃避法律追究违反罪责均衡原则。就本案来比较分析,本案中,赵在案发后主动将伤者送至医院,防止了事故危害结果的扩大化,并在案发后第二天接受交警大队的询问,没有逃跑行为,保障了事故顺利调查,没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如若认定了交通肇事逃逸就较之交通肇事后行为人无视伤者的伤情逃跑,会对被害人的法益造成进一步的侵害,而且逃逸行为也会对事故的调查、刑事案件的侦查增加困难和难度的交通肇事逃逸,如若二者行为统按逃避法律追究定通肇事逃逸的话,那么二者在量刑上没有任何差异,这样显然违背了罪责均衡原则,进而也与立法者的本意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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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昨天开车的时候肇事了,结果现在我们谁都已经联系不上他这个人了,很担心,咨询下交通肇事逃逸是吊销还是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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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为人的交通肇事行为必须达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程度,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前提和基础。如果行为人没有造成上述严重后果而逃逸的,则不应认定该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仅能作为治安处罚的从重情节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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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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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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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
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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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解释》,“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本书认为,“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限于过失,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为保持犯罪构成的纯洁性,其加重构成的心理态度也应是过失。故《解释》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你好,前一段时间我的朋友因为交通肇事逃逸,你现在已经罚了很多的钱,但是他没有被关起来,可是他的车已经被扣了,请问有关肇事逃逸能提车吗?
[律师回复] 在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五日内就可以提车。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的。由交警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内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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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扣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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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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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一般扣几分
逃逸行为危害极大,不仅威胁到公共安全,还可能涉及到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规,致人伤亡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的,将被扣除12分;若只是轻微伤或财产受到损失,逃逸则会被扣除6分。此外,逃逸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在驾车过程中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救助伤者,并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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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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