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有自闭症能离婚吗
关于婚姻解除的问题,这乃是当事人本身的私人选择和决策,不能被视为任何形式的限制性因素。因此,只需要在婚姻解除之前进行充分的规划和磋商,明确地涉及到财产的分配以及孩子抚养等相关事项,那么实施协议离婚的实际过程将是十分便捷和简易的。当然,如果当事人需要寻求法律机构的帮助来处理离婚事务,也可以考虑采取诉讼离婚的途径。
然而若是其中一方遭受了智力缺陷或者身体残疾等原因,使得他们的行动能力受到制约甚至丧失,那么他们便无法自行协商完成协议离婚程序。在这种情况下,两人必须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以便得到离婚的权益保障。而在计划向法庭提交离婚诉求之前,另一半的法定监护人需要进行适当的更迭,待到新的法定监护人获委任之后,才能正式开始离婚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一方有精神问题可以离婚吗
若夫妻一方存在精神健康问题,方可选择与伴侣解除婚姻关系,以下将详细介绍两种常见的离婚途径:
1.如若该方在婚前故意隐瞒自身精神健康状况且婚后治疗未果,或者在已知配偶存在精神健康问题的前提下依然选择缔结婚姻,亦或是一方在夫妻共存期间患上精神疾病且长时间未能治愈的情形,均可被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此情况下,其中一方坚决提出离婚诉求,经由调解委员会调停无果后,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准许离婚的决定。
此外,以下三种情形,无论另一半是否知情,皆可依法诉请离婚:
(1)婚前故意隐瞒精神疾病史,婚后病情未见缓解的。若一方染上精神疾病,出于巩固婚姻的目的而未向配偶透露实情,在结婚后,因疾病发作而使配偶得知真相。面对此种情况,患病一方即使历经多次求医问诊,却依旧无法控制病情进一步恶化;
(2)婚前已知另一半存在精神疾病仍执意结婚。例如,一方在婚礼前就已患有精神疾病,但其配偶自始至终都明知这一事实,甚至在知晓对方患有精神疾病的情况下仍然同意与其登记结婚的;
(3)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上精神疾病,长期未见好转的。比如,原本毫无精神健康史的一方,在结婚后突患精神疾病。即便经过大量诊断和治疗,病情仍然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当地医院的专家判定这类患者的精神疾病无法再获治愈的。
2.协议离婚,顾名思义就是通过双方协商,就各自所持有的共同财产分割、子女监护权以及孩子抚养费用、夫妇共同债务分摊等议题达成共识,进而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最终领取离婚证书。总之,无论是何种离婚途径,只要具备以上上述任一条件,申请人便有权向法庭申请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乃个人私事之决定,应在做出此举前,对涉及的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详细规划并深入探讨。在这之中,选择通过协议方式达成离婚是最为快捷简便的途径。然而,若您在这方面需要法律援助或支持,便可以考虑通过司法途径来达成离婚。针对某些特殊情况,例如有关人士的行为受到限制(如智力障碍、身体残障等),导致他们无法自主协商离婚事宜时,就必须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在此之前,还需完成法定监护人的变更手续,待新的监护人获得任命之后,才能启动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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