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样才会变成失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对于未能依循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及时履行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各级人民法院有权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实施相应的信用惩罚措施:
首先是具备偿付能力却故意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其次是通过伪造证据、采取暴力手段或威胁方式来阻碍、抗拒执行工作的开展;
再次是利用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隐匿、转移财产等手段逃避执行的行为;
此外,还包括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行为以及违反限制消费令的行为;
最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也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重要原因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怎么样才会认定为老赖
被依法认定为“老赖”需满足以下四大必要条件:
1.实际行为方面,确实存在拒绝、延迟履行已届清偿期限的债务之事实;
2.从主观心态来看,必须存在故意拖延履行债务以及逃避履行债务的欺诈意图;
3.在具备履行债务能力的前提下,仍然拒绝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应尽义务;
4.通过虚构诉讼、虚假仲裁或采取隐匿、转移财产等手段来规避法院强制执行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依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未能严格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应尽义务的人士,各级别人民法院有权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惩戒。该类人士需同时满足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明知故犯地拒绝履行义务;恶意阻挠或抗拒执行工作的正常推进;有意逃避或躲藏而逃避执行;行为严重违反了财产状况申报以及各类消费限制令的制度规定;明确拒绝对已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予以遵守或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