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受理费本金计算加利息吗
关于债务利息的议题,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在审理过程中,诉讼费用将根据本金和利息的总和进行计算。
具体来说,若请求金额未超过人民币1万元,则每宗案件只需缴纳50元的诉讼费用;而当请求金额介于1万元到10万元之间时,应按照比例2.5%缴纳;金额在1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20万元的部分,需按照2%的比例来支付诉讼费用;当请求金额超过20万元但未达到50万元时,应按照1.5%的比例来支付;当请求金额超过50万元但未达到100万元时,应按照1%的比例来支付。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二、案件受理费由谁承担
在司法操作中,诉讼费通常首先由原告预先缴纳,以示其对该项事务是否提起诉讼的认真考虑。当案件审理结束之后,付费负担须依据法律规定,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最终裁定来进行衡量转移。通常情况下,诉讼费用将由败诉的一方承担,以便彰显公正公平的司法精神。若原告提出的某些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认可,而其他请求则遭到了驳回,那么应按照院方的最终判断,让原被告共同分担诉讼费款项。通常,这种分配原则是根据胜诉方和败诉方的比例来决定的。如果败诉方为多人,那么诉讼费将由法院根据各人之间与讼争事项利益相关的程度(或者他们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各方参与程度等因素分别计算,并确定每个人需要承担的数额。对于那些适用简便诉讼程序的案件,诉讼费的收费标准将会减半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在涉及债务利息的相关诉讼中,诉讼费用将依据本金与利息总额进行计算。具体而言,若请求金额低于1万元人民币,则每宗案件需支付50元人民币的诉讼费用;若请求金额介于1万元至10万元之间,则按照2.5%的比例缴纳;若请求金额位于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则按照2%的比例缴纳;若请求金额处于20万元至50万元之间,则按照1.5%的比例缴纳;若请求金额超过50万元但不超过100万元,则按照1%的比例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