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罪物品价格如何认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百六十四条明文规定,对于盗窃罪中涉及物品的价格认定,应基于该物品在市场上的实际售价为准则。若被窃物品存在有效的价格证明文件(如发票、收据等),可依此证明价格进行计算;反之,若无法确定其具体价格,则需参照国家规定的价格鉴定机构所出具的鉴定结论作为认定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盗窃罪的定罪量刑与其所涉物品的价值息息相关,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乃至数额特别巨大正是衡量犯罪情节轻重的关键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物品的价值怎么算
对于涉案物品的价值鉴定问题,应遵循如下流程进行操作:
首先,若被盗窃物品具有有效的价格证明文件,则应依据此类证明文件所确定的价格进行认定;
其次,若无法获取到有效的价格证明文件,或者根据已有的价格证明文件所得出的价值判断结果显得突兀不适宜,那么就应该进一步委托专业的估价机构进行估值评估;
最后,如果涉及盗窃货币的情况,那么其价值应该依照盗窃行为发生当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交易中心或者是经我国央行授权的机构所发布的人民币与该种货币之间的中间汇率,将其转换为人民币后再进行计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盗窃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犯罪行为,将会面临相应的刑事责任追究。具体而言,盗窃数额较大者,将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处罚;而对于盗窃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
至于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他们将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还需承担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对于盗窃行为涉及的被盗物品价值进行认定时,应遵循市场价格为基准原则。若拥有有效的价格证明文件,便可依据该类文件中的具体价格计算方式进行定价;反之,应参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确定的价格鉴定机构所出具的结论。在司法实践中,被盗物品的价值将直接影响到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其可能面临的刑事处罚程度,其中,数额较大、巨大和特别巨大是衡量犯罪情节严重性的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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