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款合同中,各方当事人均享有各自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具体而言,作为借款人,您所享有的主要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之义务、如期收取贷款的责任、依照约定行使贷款使用权的义务、还需按照合约规定支付利息费用以及保证按时归还贷款等责任。而作为贷款人,您所拥有的主要权利则包括:要求借款人偿还本金及利息的权利、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力、有权决定是否停止发放贷款、可以选择提前收回贷款甚至解除合同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借贷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在借款合同中,关于违约金上限的具体数值并未进行具体规定,仅强调约定的违约金金额不应当过高甚至低于违约行为导致的实际损失范围。对于约定之违约金明显低于所承受损失的情况,相关司法机关(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有权依据申诉当事人的申请给予相应增额处理;而对于约定之违约金甚为过分高于所承受损失的情况,该等司法机关亦可依据申诉当事人事实上的申请给予适度减损之处理。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在借款协议之中,借贷双方各自具有特定的权利与责任:作为借款人,您需履行包括充分披露个人信息、按照约定日期收取款项、合理利用贷款资金以及按时支付利息等在内的各项义务;而作为贷款方,我们拥有向您追讨本金及利息、监督贷款资金使用状况、有权暂停或提前回收贷款以及解除本合同的诸多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