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犯罪怎么处置

最新修订 | 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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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8岁以上公民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16岁及以上但未满18者,根据其行为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一旦年满18岁,无论犯罪程度,均必须依法接受相应刑事制裁,无年龄豁免。
成年人犯罪怎么处置

一、成年人犯罪怎么处置

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理应依据所触及的犯罪类型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刑罚制裁。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具备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年龄阶段设定为16周岁,对于此类情况,我们应当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从宽或减轻处罚。而当被告人达到18岁的法定成年年纪时,便须无条件地接受法律所规定的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成年人犯抢劫罪如何判

若成年人为实施抢劫而触犯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将被判处于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然而,若其行为情节严重,例如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则可能面临十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严厉惩罚,并且在这种情况下,还需要额外缴纳罚金或被没收个人财产。在对罪犯进行具体量刑时,将会充分考虑到犯罪的实际情况、情节的恶劣程度、所造成的后果以及罪犯的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对于已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而言,当他们触犯法律,实施了明确规定为刑事犯罪的行为时,依照相关法规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然而,如果涉事人员在行为发生之时年龄尚不满18周岁,根据其具体实施的犯罪行为以及情节轻重,可以考虑给予适当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是,一旦达到法定成年年龄即18周岁,无论其所犯罪行的严重程度如何,都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接受相应的刑事制裁,并且没有任何年龄上的豁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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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共犯如何处置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罪共犯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的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者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共犯论处。”这里的“共犯”就是共同犯罪人。 共同犯罪,是两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这是我国刑法第23条第一款对共同犯罪所下的定义。我国刑法理论界也普遍认为“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基于共同故意而共同实施的犯罪”等等。我国刑法没有规定过失共同犯罪,刑法理论界也普遍不承认之。 怎样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一)从犯罪主体上看,行为人必须是二人以上,这是成立共同犯罪的前提条件,并且各共同犯罪人必须都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二)从犯罪的客观要件上看,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个犯罪事实,彼此联系,互相配合,他们与犯罪结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 (三)从犯罪的主观要件上看,各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经过意思联络,明知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实施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社会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就认识因素上讲,各共同犯罪人必须认识到,不是自己一个人在实施犯罪,而是在他人的配合下共同实施犯罪,并且要明知他们的共同危害社会的行为会造成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就意志因素来讲,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是希望或放任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 从表面上看,交通肇事后,车辆的主管人员、机动车辆的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者逃逸,致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行为,似乎符合共同犯罪的条件。 一般共同犯罪要求是当事人都是出于故意,但对于交通肇事罪来讲本身属于过失犯罪,因此很多人就自然而然的认为交通肇事罪不会存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但其实,在交通肇事罪当中可能出现指示驾驶者逃逸的情况,对此,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共犯,当然我国司法解释中也对这一情况作出了单独规定。
出狱后跨省流窜作案犯,盗窃惯犯如何处置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出狱后跨省流窜作案赵某曾因犯罪入狱服刑5年多,A也因盗窃被判刑,二人出狱后再次盗窃。从2021年10月至2021年6月期间,二人在安徽省广德县、宁国市,江苏省溧阳市、宜兴市,浙江省长兴县等地,利用备用钥匙、惯性发动车辆等手段,流窜作案,盗窃农运车、拖拉机、轿车、农作物等。赵某作案28起,盗窃物品价值115871元。A作案26起,盗窃物品价值105341元。盗窃惯犯如何处罚安徽省广德县人民认为,被告人赵某、A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结伙盗窃,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其中被告人赵某参与盗窃28起,价值115871元、A参与盗窃26起,价值105341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A一人犯数罪,依法应数罪并罚。被告人赵某、A均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同时,二被告人多次流窜盗窃他人生产、生活资料,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较大,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A在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二被告人均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以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A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十万二千元。
对犯罪集团的处置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什么是犯罪集团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也就是说是三人以上,在较长时间内,为了实施某种或者多种犯罪而建立起来的,具有一定稳定性的一种犯罪组织,集团内部有着严密的组织纪律,其成员之间的联系具有一定的牢固性,他们在较长的时间多次实施犯罪,甚至以犯罪为常业,其犯罪手段狡猾、诡秘,实施犯罪和逃避侦查的能力强,对社会的危害特别大,是最危险的一种共同犯罪形式。犯罪集团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由三人以上组成。犯罪集团的成员至少在三人以上,两人不可能成为犯罪集团。在实际发生的案件中,许多犯罪集团的人数远不止三人,少者五六人,多则数十人、百余人。因此这里所说的三人以上,只是构成犯罪集团人数的最低限度。
2、具有较为固定的组织形式。这里所说的“固定”是指重要成员固定或者基本固定,犯罪的组织形式基本稳定。犯罪集团中有首要分子,又有一般成员,首要分子领导、指挥一般成员进行犯罪活动。一般成员以首要分子为核心,结合比较紧密。他们在实施一次犯罪之后,其组织形式仍然继续存在,不断地进行某种或者某几种犯罪活动。但是,犯罪集团的构成并不以事实上实施了多次犯罪为条件,只要查明各成员是为了进行多次犯罪活动而较为固定地结合在一起共同实施犯罪,即使还没有来得及实施一次犯罪活动,也不影响犯罪集团的成立。
3、具有一定的犯罪目的性。犯罪集团的各个成员基于共同实施某种或者某几种犯罪的目的而结合在一起。这是区分犯罪集团与一般共同犯罪的重要标准之一。如果一些人只是为了追求低级趣味或者出于某种陈规旧俗,经常聚在一起吃喝玩乐,散布落后言论,甚至从事一些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活动,不能认为是犯罪集团。
二、对犯罪集团如何处罚犯罪集团主要有反集团、集团、投机倒把集团、拐卖人口集团、抢劫集团、盗窃集团、诈骗集团、集团、流氓集团、贩毒集团等。由于犯罪集团较之单个人犯罪或其他共同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处刑也较重。在中国,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除刑法分则明文规定了较重的法定刑以外,都应从重处罚;对其他主犯也应从重处罚;对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胁从犯,则根据其犯罪情况,比照从犯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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