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重大事项怎么决定
1.依照出资比例决定。股东大会决策时,依据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表决。
2.每人一票制度。在董事会议事过程中,每位成员享有相同的表决权。
3.累积投票制。表决权数量等于持有股份数乘以待选董事/监事人数。
若公司章程对表决方式已有明确规定,则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每人一票且需经全体合作伙伴超过半数赞成方得通过。
5.双重多数标准通过。
《公司法》第六十五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司重大纠纷案件包括以下哪些
在司法实践领域,涉及公司相关的民事纠葛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股权性质认定纷争;
其次是关于股东名册变化所产生的争议;再来就是股东出资问题之争;继而是关于公司章程或其特殊规定可以予以否定或修改的争议;并且还包括了关于如何分配公司收益的争议;
此外,股东获取公司内部信息的权限纠纷也是其中之一;还有关于股份收购请求权的争议;
最后,股权更迭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纠纷以及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性争议也都是常见的公司相关民事纠纷。此外,关于发起人责任问题的讨论亦在这一范畴之内。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公司在进行重大决策时,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关于股东表决权的相关条款规定:首先是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即根据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表决;其次是董事会的表决机制,遵循一人一票制;而对于特殊情况,如涉及多项议案的决定,则可以采取累积投票制。在此基础之上,如果公司章程中有更为明确的规定,那么应依照该章程所示进行决策和执行。同时,为了更好地协调合作关系,我们通常会采取一人一票制度,且只有当至少获得半数以上的赞同票方能通过决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