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外就医程序的步骤
关于保外就医的手续流程请关注以下信息:
首先是由罪犯或者其亲属提出申请,然后经由所在监区讨论决定和递交给狱政科,获得初步批准后,再对罪犯进行身体情况评估。在确认符合条件后,将送往设在省人民政府的指定医院进行伤残鉴定。
最后环节,我们会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的建议反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二、保外就医怎么办理流程
如若您需要申请保外就医,请务必首先经由所在监狱监区负责人审核并讨论通过,然后递交至目前所服刑的狱政科进行详细审查与确认。待得到初审结果许可之后,您将被优先安排一次医学评估,以确定是否满足保外就医条件。
至关重要的是,为了准确判断您的病情,监狱将会派遣专员带领您前往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医院接受疾病鉴别和检查。请您保持理解与配合,因为医院需要根据您的具体身体状况组织相关科室经验丰富的医师,组成至少三人的评估小组,负责为您作出诊断结论,同时提供有力的临床诊断及辅助检测证据,并将评估报告书中每位医师的签字和印章标记清楚。
在决定申请保外就医前,我们将尊重地询问您家人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意见,并期待他们能够迅速做出回应。对于您的保外就医,我们要求必须有人作为您的担保人,以便确保您不会逃避法律追责或者危害社会稳定。
当我们收到您被批准保外决定(经过我们严格审核并上报省局审批)后,我们将尽快通知您的担保人。您的担保人在获得通知后,应该前往监狱缴纳金额在2000元至5000元之间的保证金,随后即可办理出监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以下是保外就医的详细程序:首先由罪犯或其近亲挚友主动提交申请;其次,在监区经集体讨论并达成一致之后,将申请材料上报至狱政科;待申请得到初步批准之际,需展开对申请者身体状况的全面评估;若评估结果显示符合相关规定,则将申请者送往由省级人民政府特别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伤残鉴定;至此,申请工作基本完成,仅剩最终环节——征求申请者家属所在地公安部门主管意见。敬请各位予以关注。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