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理赔中有没有律师费用
关于保险理赔法律服务的收费标准如下:
1.不涉及财产争议的案件:普通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案件,若不涉及财产方面的纠纷,我们将依据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处理工作所需要耗费的时间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并尽力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价格区间,通常在人民币6000元至100000元之间进行协商确定。对于涉及到外地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案件且不涉及财产争议的情况下,我们的代理费用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0元。
2.涉及财产争议的案件:我们将按照争议标的额的大小来收取相应的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内的部分,我们将按7%的比例收取代理费,但最低收费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
(2)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按6%的比例收取代理费;
(3)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按5%的比例收取代理费;
(4)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按3%的比例收取代理费;
(5)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按1%的比例收取代理费;
(6)争议标的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部分,我们将按0.5%的比例收取代理费。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二、保险理赔先走强险吗
当遭遇车祸并触发损害时,您有责任首先使用交强险来保障权益。在道路交通意外发生之后,法律规定必须优先以交强险作为赔偿依据,若交强险无法满足赔偿请求,那么商业险才会根据交警的裁定,按照实际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交强险,是指保险公司针对被保险机动车辆所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而给受害者带来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按照责任额度进行强制性赔付的责任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本所提供的保险理赔法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如下:针对非财产争议案件,收费价位在人民币6,000元至100,000元之间,若涉及跨境诉讼或执行事宜,则异地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0元。而对于财产争议类案件,我们将按照争议标的额的比例收取相应费用。在100,000元以内的收费比例为7%起步,随着争议标的额的增加,收费比例逐步降低,直至降至3%为止。当争议标的额超过人民币50,000,000元时,收费比例将固定在0.5%。具体的收费金额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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