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保险哪些损失不赔
关于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以及行驶证和驾驶证未经年度检验的情况,我们无法提供相应的理赔服务。
根据一般的汽车保险合同条款,保险仅对符合标准的车辆有效,对于未能通过年度检验的车辆,我们只能视其为不合格车辆。酒后驾驶是指司机在饮酒之后,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这严重违反了交通法规。
另外,当驾驶员所驾驶的车辆与其准驾车型不符或者处于实习期内上高速公路等情况时,保险公司同样会拒绝进行理赔。
其次,由于操作不当引起的损失,我们也无法提供理赔服务。例如,当发动机进水后,司机再次启动发动机从而导致的损坏,保险公司对此类情况不予赔偿。在保险合同中,通常会明确规定,因发动机进水后司机强行点火引发的发动机损坏,属于免责范畴。
此外,对于车主自行加装的设备,我们同样无法提供理赔服务。例如,车主购买车辆后自行加装的音响、冰箱、尾翼、行李架等附属设备,若这些设备遭受损失,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如果您希望为这些加装设备投保,可以考虑选择部分保险公司推出的“新增设备损失险”。
然而,请注意在改装过程中避免留下安全隐患,否则保险公司仍有权拒绝赔偿。
最后,对于放弃追偿权的情况,我们同样无法提供理赔服务。在事故发生后,如果您放弃向责任方追偿的权利,那么保险公司也将无法为您提供理赔服务。在不幸遭遇事故后,被保险人必须首先向第三方提出索赔要求,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如果被保险人放弃了向第三方索赔的权利,而是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公司将会予以拒绝。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维修期间的损失,我们同样无法提供理赔服务。保险公司通常都会规定,如果投保车辆在营业性修理厂中遭到盗窃或发生碰撞等损失,保险公司将一律不予赔偿。原因在于,修理厂对车辆具有保管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导致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鉴于上述场所对车辆具有保管责任,因此,无论车辆是遭到了盗窃还是被划伤,保险公司均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二、汽车保险主要有哪些
首先,我们应该全面地理解汽车险的种类和组成部分。其中较为重要的包括交强险,它是我国首要的、由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并强制实行的保险制度;
另一方面,车辆损失险,意味着当您自身车辆产生任何损失时,都将由保险公司负责支付相应损失费用;接下来是第三者责任保险,其主要目的在于汽车险能够为个人车主提供保障,而第三方自然就被定义为需要赔偿的对象;
最后,车上人员险是针对车内人员的安全保障,属于四个主险中的一个,旨在保护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这四项险别已经基本覆盖了大众消费者对于汽车险的基本需求。至于针对更多个性化需求的其他琳琅满目的汽车保险品种,便需要根据各自不同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购买。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关于饮酒之后、缺乏驾驶执照以及驾驶证未能进行定期年度检验的状况,我方将暂不予以赔偿。如果车辆尚未经过年度检验或者驾驶员的准驾资格与其实际驾驶之车型不相符,或者在实习期间跨越高速公路等特殊路段,我方也会拒绝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另外,如果由于操作失误,例如在发动机进水之后仍然强行启动而导致的任何损坏,同样不在我方的赔偿范围之内。除此之外,对于车主自行安装的设备所造成的损失、车主自愿放弃追偿权利以及维修过程中所产生的时间成本,我方也无法提供相关的理赔服务。敬请各位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以保障自身和他人的行车安全。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