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逆行全责保险公司赔不赔
涉及到保险理赔问题时,根据相关规定,若驾驶员在驾车过程中因故意行为引发保险事故,即便投保了全面的保险项目,保险公司仍不会予以赔偿,因其恶意行为应归入除外责任范畴之内。
然而,对于因违反交通规则导致的事故责任,保险公司需无条件地履行赔偿义务。在此种情况下,被保险人仍需依据其在事故中所负担的责任程度,承担相应的免赔额。关于事故责任的判定,则主要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裁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逆行全责吗
在道路交通安全中,逆向行驶并不必然导致全责,具体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1.如其中一方正在正常行驶,另一方却逆向行车,那么一旦在此过程中发生交通意外,则应由逆向行驶者承担全部责任。
2.如果双方均存在违规行为,那就要依据他们各自的错误程度来划分责任。
3.若机动车与非机动机驾驶人员或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而非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或行人并无过错时,机动车驾驶员则需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涉及保险理赔的情况下,倘若肇事者蓄意制造保险事故以获取不当利益,则此种情况的保险公司将不予以赔偿,并将其纳入除外责任范畴之内。然而,对于因违反道路交通规则所引发的事故,保险公司仍需承担赔偿责任,只不过在此过程中,被保险人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中所确定的责任程度,自行承担相应的免赔额。至于事故责任的裁定,则将会交由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公正、公开的审核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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