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杀人也能取保候审吗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下,故意杀人罪属于严重型犯罪范畴,实践判案过程中很少会采用取保候审这一程序。因为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具有刑事性质的司法措施,主要针对那些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管制、拘役以及剥夺政治权利等缓刑待遇,同时还存在患有严重疾病、处于孕期阶段或者正在为自身孩子进行哺育的妇女等特定人群,如果犯罪行为会对公共安全产生威胁的被指控者及被告人才有资格申请。然而,对于类似于故意杀人这样的恶性犯罪案件来说,因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极为严重,所以通常会采取拘留或者逮捕等更加严厉的强制措施来加以应对。因此,除非出现特殊情况,否则故意杀人的犯罪嫌疑人很难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其中包括:“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故意杀人罪客观方面是什么
蓄意谋杀罪的主要组成部分在于:
首先,该犯罪行为必须包含剥夺他人合法生命的情节;
其次,这种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被认定为非法性质,也就是说,其违反了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
再次,直接性故意杀人罪称之为已完成型,其既遂条件是展现案犯已经成功使被害者丧失生命;而间接性的故意杀人罪亦须有被害者失去生命这一情况才能被判定。
然而,在进行最终判断时,必须要明确证明行为人实施的具体危害行径与被害者殒命的后果之间确实存在着必然的、不可替代的联系,这样我们才能依据事实认定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罪责。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架构内,蓄意谋害他人生命的罪行被明确归类为极其重大且性质恶劣的刑事案件,大多数情况下并不符合进行取保候审的条件。相反地,取保候审这一司法程序主要适用于情节较轻或者存在特殊状况的犯罪行为,例如身患重疾、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罪犯。鉴于蓄意谋杀这种严重犯罪行为对社会所带来的巨大危害性,犯罪嫌疑人通常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拘禁或逮捕等强制措施。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涉嫌犯有蓄意谋杀罪的被告人很难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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