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在通常情况下,若某人因涉嫌犯有抢夺罪,将面临以下刑事责任: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需接受罚款的处罚;若犯罪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其刑罚程度将增加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接受罚款的处罚;而对于犯罪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接受罚款或没收财产的处罚。此外,对于从犯而言,法律规定应给予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的宽大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犯前款罪,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抢夺罪应该怎么界定
在进行抢夺罪的确立时,我们需考虑如下几个要素:
首先,该犯罪行为侵害了公民个人或者集体的财产权益,即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其次,客观方面表现为趁人不备、出其不意地公然实施抢夺行为,这种行为具有明显的暴力性,使人来不及反抗,从而非法获取到了数量较大的财物。
再次,犯罪主体通常是普通的自然人,但也存在特殊情况。
最后,在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且其目的在于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二百六十七条明文规定,对于恶意进行抢夺行为者,将可能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包括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相应数额的罚金刑罚。若犯罪数额过大或者涉及到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面临更为沉重的惩罚,即在前述基础上再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缴纳罚金。而对于那些犯罪情节极其恶劣或者特别严重的罪犯,他们将面临更加严酷的刑罚,即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附加刑罚。然而,对于那些在犯罪过程中起次要作用的从犯,他们可以通过积极配合调查和认罪悔过等方式,争取获得法庭的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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