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证骑电摩被汽车追尾如何判定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因无证驾驶而导致的交通事故中,责任应当由肇事者自行承担;
然而,针对无证驾驶这一违法行为,仍需依照相应法规另行给予严肃处理,但此种责任与事故发生并无直接的因果关联性,因此不能作为判定责任归属的唯一标准。在具体的责任分配问题上,我们需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以及当事人各方的过失程度来综合考量确定,如果撞击一方的过错明显较重,那么其通常需要承担更为主要的责任,而电动车一方则可能需要承担次要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无证骑电动摩托车怎么处罚
电动车驾驶人员如未持有相应驾驶证,应按照无证驾驶机动车的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根据相关法规,无证驾驶者将被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人民币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情节严重者还可能面临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若行为构成犯罪,则需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在涉及无证驾驶的交通事故中,事故责任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探讨无证驾驶并进行合法处理并非是与事故责任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的事情。在确定责任归属时,需要充分考虑到事发现场的实际情形以及各相关方面的过失程度。例如,如果撞车行为人的过错显著,那么其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而电动车驾驶人员作为次要责任人,也应对其行为引起的后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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