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了保险保险公司不赔吗
以下几种情形为保险公司理应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
首先,若保险事件并不在保险条款所规定的保障范围之内;
其次,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特定时间段内(即等待期),即使被保险人遭受损失,保险公司亦有权不予支付任何赔偿金;
再者,保险合同中明确列出的免除责任事项;
此外,若投保人未能按照约定时间缴纳保险费用;
最后,若投保人因自杀行为或者故意犯罪而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同样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二、买了保险撞了人自己要赔钱吗
当驾驶车辆不幸碰撞他人时,若涉及之赔偿金额已被投保,并且该金额处于所投保保险责任范畴之内,那么驾驶者便无需为赔偿事宜负责;
然而,若赔偿金额超过保险责任限额,则需侵权方依据应负的责任比例来支付赔偿。
首先,交强险将根据其责任限额范围履行赔偿义务,若仍存在不足的部分,则由商业险进行补充赔偿,若两者皆无法满足赔偿需求,则由此情况产生的赔偿责任应由侵权者自行承担。在此过程中,应认真阅读相关的保险合同条款,了解其中规定的免责条件以及免赔额度等内容,从而更好地理解赔偿原则与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在众多情形之下,保险公司有权拒绝履行赔偿责任,例如:保险事故并不在保险条款所约定的保障范围之内;在保险保障期限尚未届满之时即发生的任何损失;已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列出的责任免除事项;被保险人未能按照约定时间足额缴纳保费;以及由于被保险人自杀或者故意实施违法行为而引发的任何损失等。所有上述情形,皆已在保险合同中以清晰明了的方式进行了详细规定,因此,作为投保人,您有必要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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