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骑摩托车保险公司赔不赔
若因骑乘机车所引发的意外事故导致非本车辆驾驶员及投保人为责任方的不幸者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额度的范围之内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
然而,倘若此类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损害竟是由于受害人肆意人为操作而引发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将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理赔申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骑摩托车醉驾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摩托车被归类为机动车范畴。因此,凡属因醉驾导致摩托车失控的行为,交通运输管理行政机构将会对其进行强制性约束直至清醒状态,同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会按照法律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应的刑事责任。在此基础上,当事人在今后的五年时间内将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资格。若饮酒后驾车导致了重大交通事故,并且已经构成犯罪事实,则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吊销受害人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禁止受害者再次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资格。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若机动车在事故中导致了除驾驶者与投保人之外的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而且经调查后判定责任并不在肇事者,那么根据相关法令,保险公司必须依照规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额度范围内承担起相应的经济赔偿义务。换句话说,若是在极不理想的情况下遭受到了严重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会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向受害方及时伸出援手,提供所需的经济支持,以保证他们能够获得公正、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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