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位追偿不赔保险有事吗
在处理代位求偿过程中,纠纷各方的责任比例并不会因为当事人被代位求偿而受到任何影响。仅限于保险公司在其自身理赔权限之内具有对责任方的追索权,若责任方能及时履行赔偿义务,则不会产生进一步的不良影响。
然而,若拒绝支付赔偿金,可能将遭到被保险人的法律诉讼。倘若不幸败诉且仍拒绝履行裁判结果,那么将会面临强制执行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二、代位追偿缺对方材料
为启动代位追偿程序,我们需要您提供如下相关资料供我们参考并进行后续动作:
1.与诉讼相关的索赔申请书;
2.授权我们申请索赔权益的机动车辆索赔权转让书;
4.责任方驾驶员所持有的有效《机动车辆驾驶证》;
5.责任方车辆所具备的合法凭证—《机动车辆行驶证》;
6.责任方的有效保险单;
7.发生事故时的证明文件副本;
8.关于损失情况及金额的确认文书;
9.已完成维修项目及费用支付的详细结算清单。
《保险法》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在代位求偿的过程中,责任比例不会因为代位而发生任何改变。保险公司仅有权利在其理赔权限范围内向责任方进行索赔,尽快地对损失进行赔偿可以有效地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如果责任方拒绝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他们可能会面临来自被保险人的法律诉讼。一旦在诉讼中败诉且仍然拒绝履行赔偿义务,那么他们将会面临强制执行的风险,以此来保证赔偿责任能够得到切实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