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追尾了保险赔不赔
在以下几种情形中,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进行理赔服务:
首先,保险事件不在所购买的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之内;
其次,对于特定的保险合同,其有效期限内存在等待期免责规定,即在这个时间段内,即使被保险人遭受了损失,保险公司也可无需负责赔偿;
再者,如果有明文规定的保险责任免除事项,保险公司亦可不承担相应赔偿义务;
另外,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足额缴纳保险费用也是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理由之一;
最后,若被保险人的自杀行为或是故意犯罪行为导致了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同样有权拒绝提供理赔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二、被追尾了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在遭遇追尾事故后,依据责任判定,侵权者应承担相应的财产损失赔偿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对受损车辆进行修复所需支付的费用以及因失窃或无法恢复而导致的车辆所搭载物件的损失;
其次是由于车辆完全损毁或者修复无望而不得不购买同类新车来取代原车,这笔购买费用必须接近于事发当时该车辆的实际价值;
第三则是对于那些主要用于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商业性运营的车辆,在其无法正常运作引发的合理停运损失;
最后,对于非经营性质的车辆因故无法再行行驶所产生的通常性的替代交通工具使用费。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在特定情况下,保险公司有权根据保险条款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事故或损失进行拒赔处理。这些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不在保险保障范围内的事故或损失;2.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内发生的事故或损失;3.属于保险责任免除事项的事故或损失;4.保费缴纳不足的情况;5.被保险人自杀或者故意犯罪行为导致的事故或损失。因此,在投保前务必要认真阅读理解并遵守保险合同中的相关规定,以避免因不了解而产生意料之外的风险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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