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懂保险理赔时效内容

最新修订 | 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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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保险理赔需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否则可能丧失权益。人寿保险索赔期限通常为五年,其他保险为两年,从事故知悉日起算。出险后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停止保险责任,随后提交索赔申请和相关凭证。逾期未索赔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怎样看懂保险理赔时效内容

一、怎样看懂保险理赔时效内容

保险理赔须于法定有效期内进行,如若超出该时限,被保者或受惠方未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未能依规提交相关凭证且未领取保险赔偿金,将视作其自动放弃此项权益。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其理赔的法定有效期亦各有差异。针对人寿保险的索赔,其法定有效期通常设定为五年;而针对其它保险产品,则通常设定为两年。法定有效期自被保者或受惠方知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保险事故发生之后,投保人、保险公司或受惠方应首先采取紧急措施,停止保险责任并及时报告保险事故,随后再提出索赔申请。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怎样看信用卡欠款多少

关于信用卡欠款的查询事宜,您可参照以下方法进行操作:

1.前往发卡银行的对外营业服务窗口进行详细咨询;

2.拨打发卡银行的客服热线,通过客服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查询;

3.登陆发卡银行官方网站,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远程查询。在此需提醒您,上述查询途径均须配备有效的信用卡密码方可进行访问,否则将无法获取最新的还款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关于保险理赔事宜,请务必遵循法定的期限,因为若超出此期限则可能导致您的权益受到损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人寿保险的索赔期通常设定为五年时间,而对于其他种类的保险,其索赔期限则一般定为两年,计算日期均从知悉事故之日开始计算。因此,如果您遇到保险事故,应当立即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同时及时地中止保险责任的履行,然后再向保险公司递交索赔申请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需要注意的是,如若超过规定的索赔期限仍未提出索赔请求,那么将会被视为自动放弃了相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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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不同领域各有所长,如债权债务、金融证券、建筑工程和保险理赔等。保险合同条款由保险公司制定,常因语言理解或社会观念差异引发争议。在解决此类争议时,尤其当条款产生歧义时,我们遵循“不利解释”原则,即争议应有利于被保险人而非保险人。这主要是因为保险合同通常已格式化,投保人选择有限,很少体现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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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条看些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看发放时间
拿到工资条,首先要看是否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发放。用工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如遇法定休假节日或休息日,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拖欠工资的,应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2.看工资总额和分项是否正确
工资条拿到手后,得看上面的数字是否按劳动合同签订的数额足值发放。用工单位不可以用实物代替货币工资。
除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纳费用、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其他项目非特殊情况不得扣除。单位也不得随意调整约定好的分项工资。
3.看是否符合最低标准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
4.看五险一金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这几项费用是否已经从用人单位扣除进到自己的个人账户?是否按当地标准进行缴纳?
5.看个税
现行的税收起征点为3500元。拿到工资条后,还得看用工单位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代扣个税。
6.看企业年金
有企业年金的企业职工,查看企业年金缴费情况。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具体而言,劳动者可查看企业缴费是否按照企业年金方案确定的比例和办法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以及职工个人缴费情况。
7.看职业年金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查看职业年金缴费情况。
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2014年10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
8.一保存
每个月的工资条,都应当妥善保存。在很多劳动争议中,工资条、考勤记录等都可以作为维权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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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可以看懂保险合同吗
可以,保险合同一般包括保单、保险条款、保险单、客户服务指南等,其中需要重点关注的是保单和保险条款。1、核实一般信息。一般信息包括:产品信息和个人信息;2、阅读重要条款。重要条款是指: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3、关键日期节点。关键日期节点包括:犹豫期、等待期、保单生效日期。保险合同是一份非常严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合同条款包括法律、财务、医疗和其他专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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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保安公司光让签名按手印!不让看内容 请问有效吗?
[律师回复] 合同只签字不按手印有效吗有效,签字与按手印有同等法律效力。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七、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八、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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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无效劳动合同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订立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按合同内容来划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按合同无效程度来划分,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类。无效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形:   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   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   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   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   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   6、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如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股金等。   7、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签合同等。   8、侵犯婚姻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规定合同期内职工不准恋爱、结婚、生育。   9、侵犯健康权利的劳动合同。如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   10、侵犯报酬权利的劳动合同。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等。  1 1、侵犯自主择业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设定巨额违约金、培训费,限制职工流动。  1 2、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如设定无偿或不对价的竞业禁止条件等。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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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合同内容签字生效吗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没看合同内容签字生效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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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本人想入手POS销售,不知道行情,想知道这个POS销售的前景怎么样,想了解签订的pos机销售合作协议的内容,有没有比较懂行的。
[律师回复] 你好,POS的销售前景还是很客观的,你在与商家合作时必然要签订pos机销售合作协议,里面有什么附加条件和价格都是可以和商家谈的,给你提供一份比较详细的pos机销售合作协议。
一、合作总则
1、甲乙双方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符合相关业务运营管理商规定的条件。
2、合作内容:甲乙双方合作,在乙方渠道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还款、付款、转账、缴费、充值、销售等便民服务和商户消费服务以及预付卡的充值和消费服务。
3、在上述合作内容之外,如双方需叠加新的业务或更换新的支付终端,则需在上线前6个月沟通,3个月做调研,具体的业务流程和工作手册、利润分成需在操作之前经双方讨论制定,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具有本协议同等效力。
二、?合作内容及产品介绍
1、?便民支付业务:通过金卡通终端向用户提供以自助为方式的一站式金融类服务,包括:信用卡还款、卡卡转账、银行卡余额查询、手机充值、公共事业缴费(水、电、燃气等账单)、账户充值(支付宝、财付通)、游戏点卡购买、订单号支付(线上商城)等。
2、传统POS业务:通过金卡通终端为商户提供消费服务。金卡通终端是专门面向全国商户的专属、智能、多用途POS收款终端。其不仅可以收款,还有信用卡还款、手机充值等额外收益;使商户收款环节安全、卫生、杜绝假币,减少现金清点过程;其即时的后台交易数据让商户随时掌控销售、经营状况。
三、授权及代理费用
1、甲方授权乙方在浙江地区从事代理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超越区限制从事代理活动。甲方发现乙方超越约定地区从事代理活动的,甲方可以不向乙方支付该类商户的代理手续费分润费用,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终止乙方的代理资格。
2、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代理费三十万元,代理费用于保证乙方获取甲方产品代理资格并不予退还。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及旗下机构负责就本合作提供适合业务服务需求的专用金融支付终端及卡业务解决方案,并负责终端的开通,维护,用户信息维护等工作。
2、甲方负责电子支付系统的建设、管理和日常维护,包括涉及与本合作相关的所有软硬件设备、系统调测、开通、系统维护、日常业务管理等工作,以确保业务系统日常运作正常。
3、甲方需按乙方安排的进程对乙方的工作人员完成相关业务的培训工作。
4、甲方需提供各类业务的扣率明细,并以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5、甲负责将交易数据化,按乙方相关部门所要求的格式、时间点传送。
6、甲方有权在乙方渠道内张贴和本协议合作内容相关的POP,如:业务说明及单页、说明书、产品说明等等,但POP的内容和具体放置位置必须经过乙方确认书面认可,且在不影响乙方渠道的整体视觉与消费者购物视线为前提。
7、甲方负责本合作的结算工作,经由乙方确认后,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结算收益。
8、甲方负责受理由于终端设备、业务平台及业务内容而引起的用户咨询和投诉,并在3个工作日内妥善解决纠纷。
9、由于甲方系统升级等原需要暂时中断业务服务时,甲方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或邮件的形式通知乙方,并同时预告系统的恢复时间。
10、甲方如需变更或增加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需要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供新业务或变更业务供应商的扣率明细或收费标准调整证明等通知乙方,在双方协商确认后实行;甲方负责根据新内容和收费标准制作相应的说明文件并及时告知其用户。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提供本协议项下专属场地、人员。对于甲方提出的渠道终端和业务宣传具体要求和建议,经乙方与甲方沟通确认后,乙方予以协商配合。
2、?乙方负责本合作中终端安装工作,包括不限于电话线及电源线及线路插座的安装,乙方根据双方商定的终端摆放具体位置,将电话线及电源线布放到位,并在布放完成后进行终端安装。
3.乙方向甲方提供终端布放及开通所必需的商户文件、资料、信息和直拨电话线路、电源设施等硬件设施及营业场所内双方认可的位置;配合甲方完成相关工作以保证终端正常入店的顺利完成。乙方对上述提供材料和设施的合法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4、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业务的统一性,并通过培训等有效方式使其业务及门店员工同等看待甲方业务及相关设施;乙方有义务要求渠道保证甲方机具的电源连接、电话线连接及打印纸的安装。
5、在乙方渠道有新增、关闭、变迁等店面变化时,乙方需在店面变化前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通知甲方并进行对应的安装、撤机、移址等处理。
6、乙方配合甲方进行乙方人员的统一培训,乙方渠道人员应积极引导进店消费者使用本合作中的各项服务并进行日常终端保护,避免终端被恶意损坏等情况的发生,如甲方终端产生硬件故障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亦应及时维修,以保障合作的顺利进行.
7、乙方渠道负责按甲方培训内容进行终端的日常维护,包括涉及终端的正常运行的电话线路,及时更换日常耗材等工作。
8、乙方有权就本合作获得约定收益,并有权通过甲方平台对门店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查询、监督。
9、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不得以任何理由暂停或终止乙方门店中甲方终端业务。
10、乙方须同时向甲方提交本协议项下的业务拓展规划和筹建方案,包括不限于项目可研、主要业务人员简历和资金使用计划等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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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的效力内容有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定金的效力内容有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定金的效力内容有哪些
1.定金一旦交付,定金所有权发生移转。当定金由给付定金方转移至收受定金方时,定金所有权即发生移转,此为货币的特点决定的。
2.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3.在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时,并不能当然适用定金罚则。只有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可以适用定金罚则。当然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
5.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6.如果在同一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在一方违约时,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不能同时要求适用两个条款。
定金的概念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
《担保法》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故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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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定金的效力内容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定金的效力内容有哪些
1.定金一旦交付,定金所有权发生移转。当定金由给付定金方转移至收受定金方时,定金所有权即发生移转,此为货币的特点决定的。
2.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3.在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时,并不能当然适用定金罚则。只有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可以适用定金罚则。当然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
5.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6.如果在同一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在一方违约时,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不能同时要求适用两个条款。
定金的概念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
《担保法》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故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定金的效力内容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定金的效力内容有哪些
1.定金一旦交付,定金所有权发生移转。当定金由给付定金方转移至收受定金方时,定金所有权即发生移转,此为货币的特点决定的。
2.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3.在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时,并不能当然适用定金罚则。只有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可以适用定金罚则。当然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
5.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6.如果在同一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在一方违约时,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不能同时要求适用两个条款。
定金的概念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
《担保法》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故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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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懂保险法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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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商品房广告的内容有效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商品房广告能否视为合同内容 一般售楼广告可以视为要约邀请,但并不属于购房合同当中的内容。 开发商为宣传、推销其商品房,一般都散发售楼书,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作出不少许诺。从法律角度来说,售楼书,广告等都是开发商向不特定的对象发放的用以介绍其商品房的文字、材料,主要是为了美化商品房形象、优势,远不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此类广告法律上一般视其为要约邀请,不能直接成为合同的内容。 但是,房地产开发商即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允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这些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何处理售楼广告纠纷 对于开发商的虚假广告行为,购房人虽不能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可以追究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根据《广告法》第3 7、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不仅要承担行政违法责任,而且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购房人发现受了虚假售楼书或广告的欺骗和误导,就要及时向政府有关管理机关举报,申请予以查处,或诉请人民要求责任方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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