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假释程序的实施步骤,其重点内容通常包括如下五个环节:首先,执行机构必须向对服刑人员关押地具有管辖权限的法院提出假释的书面申请,并递交给法院以供审核裁断;接下来,由上述法院指派法官组成合议庭,对执行机构提交的申请展开详尽的审讯;紧接着进入审议阶段,合议庭的法官将对被判刑者是否真正具备改造悔过的意愿以及再次犯罪的风险做出实质性的判断;通过以上三步,法院便可在充分了解案件背景的基础上,对是否批准假释的决定给出最终裁决;最后,经过庭长或主管院长的严格审批签字之后,法院会正式宣布假释裁定书,并将其副本连同裁定书原本送达到原判法院及服刑人员所处劳改单位的检察机关。值得注意的是,准予假释的裁定书中需明确指出假释考验期限的起点与截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二、抢劫罪无罪辩护词怎样写
关于在审理抢劫案中进行无罪辩护的辩护词书写方式:
其次,简洁阐述辩护人对于该刑事案件的整体观念及立场;接下来,详细论述辩护理由,这需要从被告人的具体行动事实出发,参照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逐步阐释辩护律师确信被告人无罪并拥有相关凭据的理由;在结尾部分,务必要清楚表达辩护词的核心主张以及针对此案提供的实际处理建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假释程序的核心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重要环节:首先是执行机关需要将其制定的书面申请正式呈递至有专属司法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批;其次,由法院依照相关规定委派法官组建审判小组对该案件进行深入细致的审理;接下来,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犯罪人员的悔过表现以及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最后,在经过严谨的综合审查之后,法院将会做出最终的批准或者驳回的裁决。在得到院长的签字确认后,法院将正式发布裁定书,并将其送达到原判法院以及相关的检察机关,以明确假释期间的具体要求与考验期限。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