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彩礼金额不予支付的问题,大致上而言,这种行为并不具备提起诉讼的资格。司法角度来看,对于婚姻中彩礼收益的保护力度弱化,且在社会价值观念上婚姻彩礼本就不受推崇。因此,从总体原则上出发,法院通常对于这类诉求会采取拒绝受理的态度。
然而,实际操作过程中所面临的情况可能会出现变动。例如,若已顺利支付了彩礼资金,那么在一般的情况下,这笔款项往往不易予以退还。然而,假如存在如下几种特定情況,该笔款项便有可能得到退还:
第一,由于当事人双方并未正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亦无缔结婚姻之意愿;
第二,在当事人双方步入婚姻殿堂后,并未真正度过同居生活即宣告离婚;
第三,男方在订婚之时所负担的彩礼费用已经导致其生活条件呈现极度贫困状态,在此种情况下选择解除婚约时,便可以对彩礼进行追讨归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
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没钱给房费但想拿身份证怎么办
涉及拖欠租金而被扣除身份证件的情况,完全有权向警方报案,由于这无疑是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任何不合法、未经授权地限制或剥夺他人身份证明文件的行为,都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依据本条明确规定,对于此类违规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予以严厉警告,同时处以最高至二百元的罚款;如存在违法所得,应依法予以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面临彩礼支付压力时,开具借条这种做法往往并不被专业人士所推崇,原因在于日常生活中所涉及到的彩礼问题,常常无法引起法律层面上的纠纷和争议。当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求解决这类问题时,法院对此类诉讼请求的接受程度通常较低。已经支付完成的彩礼款项,原则上通常不宜退还,唯在下述三种特定情形下方有可能各自适用不同的规定予以退还:首先是双方尚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其次是双方虽然已缔结夫妻关系,却未能共同居住至法定的期限内;最后是男方由于支付了高昂的彩礼,导致家庭经济状况极度紧张,最终被迫解除婚约。因此,在处理彩礼相关问题时,开具借条并不是一个恰当合理的策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