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膝关节做的手术,什么标准可以评残十级
在膝盖骨折情况中,被评定为九级至十级伤残级别,需要依据患者受伤的具体状况以及严重性做出判断。而膝盖骨折通常是由意外或创伤引发的,会对患处产生显著的肿胀现象,同时伴随疼痛感。在此前提下,若未发生骨折部位的位移,且关节内无附属结构受损的影响,那么其伤残级别通常被评定为十级。反之,若骨折后端发生明显的移位现象,同时关节功能受到严重损伤,如关节僵直、活动受限等,则可能导致伤残级别的进一步提升,达致九级伤残级别。
《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二、膝关节半月板二度损伤工伤评级
对于半月板损伤的工伤鉴定,我们需根据受伤者的日常生活相关的活动能力是否受到限制、短时活动是否受损、长期活动是否受挫,以及其工作时间是否需要显著缩短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同时,也要考虑到社会交往能力是否减弱及膝关节活动功能遭受的严重程度等方面的情况。在以上各项因素的综合考量下,我们便可对半月板损伤的工伤级别做出合理判断。以通常情况而言,若半月板损伤仅为1度损伤,那么基本上可以采取保守疗法,且膝关节功能并未受到重大影响,因此,评残等级大约在十级左右。
然而,当半月板损伤严重至需要进行半月板切除手术时,将会对膝关节产生较为显著的影响,此时,评残等级可能会上升至八级或七级。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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