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快递被快递公司丢了怎么办
首先与快递公司进行核实以确保快件确实遗失在途中。
其次,我们应当积极与快递公司取得联系并提出索赔,特别需要强调的是保价及发货单在此过程中的重要性难以忽视。
再次,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方面须有所准备,部分快递公司可能会故意模糊处理,声称最高可赔偿三倍运费,但是仅需提供报价证明才能按照保价金额进行赔偿,遇到此类情况不可轻易妥协接受,务必运用相关法律知识据理力争,寻求合理的赔偿结果。若与快递公司协商无果,最终可能不得不诉诸法庭采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二、快递被人取走了怎么办
若您发现贵重包裹已被他人领走,首先,若您有条件能够获取并查看监控录像,那么您便有权寻求相关帮助,尝试寻找这位不当得利者,以获取其归还贵重包裹。同样,若您感到情况严重,您亦可向警方报案,因为这类行为或许涉及了盗窃问题,将交由我们的社区警察进行处理。
再者,您也可以与快递站点取得联系,具体了解这项损失是由于快递员的失误还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如若是快递从业人员失误所致,那么您可以向快递公司追索赔偿。在此我们要提醒您,如果您在邮寄过程中采取了保价措施,那么丢失的包裹将会以保价金额作为赔偿标准。而对于未投保之快件,如若发生损毁现象,我们会按照实际损失给予相应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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