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媳妇要离婚我不想离能怎么办
1.深化沟通:与你的妻子进行深入而坦诚的交流,全面掌握她提出离婚请求的具体诱因。很有可能是由于一些潜在的问题或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所引发的。通过这样的深度沟通,可以更加精准地解读她的思想动态以及情感体验。
2.寻求专业援助:可以考虑寻求婚姻咨询师或者心理治疗专家等专业人士的帮助。这些专业人士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可以为你们夫妻俩提供科学的见解和有益的建议,进而协助你们双方更为深刻地理解对方的需求,找寻到解决问题的途径。
3.自我批判及改变:对自身在婚姻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进行深入的反思,发掘并纠正可能存在的缺点和问题。通过努力改善并展示出积极向上的变化,向你的妻子展现出你真诚的态度和你的努力成果。
4.给予时间和空间:在某些时段,人们往往需要有一段时间来冷静地思考并处理自己的情绪波动。请尊重你的妻子的选择,给予她适当的个人空间和时间,以便她能平复心情,重新审视离婚这个决策。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媳妇要养家公家婆吗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儿媳并无义务赡养公公婆婆。因为在法律层面所定义的赡养责任,仅涉及到成年的子女对其生身父母进行赡养,而媳妇和公公婆婆之间并不具备法定的亲子隶属关系。故此,媳妇在法律上无需承担对公婆的赡养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