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而言,尽管缺乏正式的借据,并不意味着无法提起诉讼。如果存在其他足以证实双方之间借贷法律关系真实存在的证据,那么无需借条也依然可以发起申诉。不过,若并无任何其他确实可信的证据来确认借贷法律关系的确立,法院可能会拒绝受理此类诉讼。其他可作为有效证据的形式包括
(1)通过手机信息或其他书面形式获得出借方对于该笔借款的认可和同意;
(2)电话、当面座谈中的关于借款的事实及还款约定等内容的录音保留;
(3)基于计算利息等对账需求,向出借方索要一份明确的借款及还款的书面承诺书;
(4)借助公安报案并立案处理的方式,获取由公安机关主持并完成调解的相关调解文书;
(5)督促借款人寻找担保人,提供额外的担保等方式,对上述的借款行为进行进一步的确认。若是当事人既没有借贷合同,亦无转账凭证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建议在补充完备相关证据之后,方可展开诉诸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二、有借条能起诉成功吗
在进行法律程序中,仅凭欠条便足以使您胜诉。然而,为了确保诉讼圆满成功,建议您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搜集并提交对方签署确认收到借款或通过银行卡转账等相关赔偿款项的凭证,以此来进一步印证您与对方曾发生过资金往来的基本事实,从而与欠条共同构成形成整案证据链的重要部分,为司法机构提供准确、有力的参考信息。这无疑将极大提高您赢得胜诉的可能性,也是防止被告人以事实为依据作出有效抗辩而导致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必要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