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驾驶机动车意外撞死宠物犬并选择驾车逃离的行为,是否应当视为肇事逃逸,需要视具体情况加以判断和分析。
首先,如果所撞之犬为流浪狗,那么此种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但若被撞击的宠物犬归属特定之人或单位所有,那么驾驶员未能及时停车采取救助措施并逃逸的行为便可界定为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行为人,为了躲避法律责任追究而故意逃跑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出现交通事故,但未导致人身伤害的情况下,当事各方如能就事件事实及发生原因达成共识者,可以立即离开现场,恢复交通秩序,并自行协商解决相关赔偿事宜;无需立即离开现场的,应及时报告值班交警或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此外,如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只引起轻微财产损失,且事实清晰明了的话,相关当事人应该首先撤离现场,然后再协商解决争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二、撞死狗跑了会坐牢吗
在遇到狗因车祸而不幸丧生的情况下,如果涉案车主选择逃离现场,狗的主人有权利立即向警方报案。此举视为对肇事逃逸行为的举报和追究,根据相关规定,驾驶人员在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选择逃避责任、离开现场的行为,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应当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情节轻重,给予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款处罚,同时可处以十五天以内的行政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