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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给企业造成损失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依照我国相关律法规则,国有公司、企业及事业单位中的专职员工若严重缺乏责任感,且涉及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即应对其展开刑事调查追究责任,并予以立案起诉:
其次,行为人导致有关单位陷入破产境地,被迫停业、停产长达一年以上,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许可证、责令关停、撤销、解散等;
最后,行为人为国力带来重大损失的其他各种情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十五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案(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一年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员工给别人垫付医疗费是单位承担吗
在通常情况下,应由雇主单位预先支付相关款项。然而若出现人力资源机构面临资金紧张的状况,工伤员工具备财务实力进行自行垫款的话,同样是被允许的。如若雇主单位不愿承担其应付之责,员工有权向劳动监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以便能够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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