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审录像调取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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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现行司法法规,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必须实施庭审全过程录音录像监控。审判厅内应配置稳固或流动性录音录像设备。条件成熟的人民法院可考虑安装智能语音识别同步转换文本系统,以提高审判效率。
仲裁庭审录像调取规定是什么

一、仲裁庭审录像调取规定是什么

根据现行有效的司法法规条文,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必须确实实施庭审全过程录音录像监控措施。

同时,人民法院也须在审判厅内部配置稳固或流动性的录音录像设备设施。对于技术成熟并具有可行性条件的人民法院来说,可考虑在审判大厅安装并启用高效便捷的智能语音识别同步转换文本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仲裁庭证人证言作假有什么法律后果

倘若在庭审过程中,涉案当事人揭示出该公司提供了虚假证据,那么仲裁委员会将有权宣布此类证据为无效依据,从而使该当事人丧失了使用有利于自身的证据进行辩护的机会,这极有可能使得他们陷入不利的境地并有可能面临败诉之虞。

然而,对于这种行为所应对的惩罚措施,主要以制造和提供假证作为依据,进一步影响司法公正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依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置。具体而言,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证人、鉴定人、记录员以及翻译人员如若存在故意对与案件具有重大关联性的情节进行虚假证明、鉴定、记录或翻译的行为,意欲陷害其他当事人甚至隐藏犯罪证据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若情节严重者,则需接受三年以上乃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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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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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请求:
事实和理由:
此致
九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附件:1.《仲裁申请书》副本 份;
2.证据清单及有关证据材料 份。
申请人:
二○ 年 月 日
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说明
一、文书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第三十五条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
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
该反申请如果是应当另行申请仲裁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另行申请仲裁;该反申请如果是不属于本规则规定应当受理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向被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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