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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家发不合格产品可以不给货款吗
是的,完全可行的做法就是在缔结合同之时,明确约定当出现产品品质劣化或损害时,买方有权选择拒绝支付相应款项。关于产品质量的纠纷,通常是由产品质量方面引发的相关各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与纠葛,此类纷争涵盖了经济合同中所涉及的质量纠纷,由于产品性能低下而产生的侵权纠纷,以及由于政府部门处置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不公平待遇等众多可能性。面对这些产品质量纠纷,主要的解决路径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形式:通过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寻求行政机关的干预,或者申请仲裁机构的仲裁,乃至诉诸于人民法院的法律诉讼渠道加以解决。
《民法典》六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二、商家发错货了导致损失谁来承担
当卖家发送错误货物给消费者并由此导致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时,消费者有权与卖家进行磋商以寻求赔偿事宜。基于该种情况,消费者还可以选择向卖家申请全额退货,或就换货问题与卖家达成共识。在此过程中,所有因换货而产生的快递运费应由卖家来负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