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伤人要坐牢吗
若仅造成轻微人身损害即不构成犯罪行为,而被归类为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无需承受监狱之刑罚;反之,当涉及到轻伤或更多严重伤害时,很有可能触犯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届时便需要接受监狱的惩罚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中的明确规定,对于任何形式的殴打他人以及故意伤害公民身体健康的行为,都会面临五至十天的拘留处罚。
然而,如若受害者所遭受的伤势极为严重,涉及到重伤范畴时,施害方将可能承担起三年以上乃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如果被害人的伤情非常重,重伤的可能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打伤人没钱赔坐牢了钱由谁赔
若行为人因伤害他人导致其无能力支付赔款时,根据法院的规定,在行为人具备经济偿还能力之时,是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程序的。在实施此项操作前,有必要确保当事人已完全了解并遵循相关法律条款,例如在《刑事诉讼法》中的明确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若被害人身受被告的犯罪行为所带来的实际物质损失,便享有发起连带民事诉讼的权利”。当被害人不幸离世或失去行为能力之际,他们的法定代表人和近亲亦能依法行使其附带民事诉讼权。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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