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信80万怎么判的
1、在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若涉案金额高达八十万,则可视为支付结算金额已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这种情况被定性为“情节较为严重”范畴,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并且可能会被处以罚金。
2、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如果行为人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却仍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是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且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对于单位犯下此类罪行的,将对该单位施以罚金惩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也将依据第一款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如存在上述两种行为,同时还构成了其他犯罪的,那么将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应判处何种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二、帮信8万流水是否构成犯罪
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一行为,虽然当事人存在相关的行为表现且交易流水高达八万元,然而并未达到了此种犯罪类型的立案标准——即支付结算金额需超过二十万元,同时非法所得亦不得超过一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断言构成了帮信犯罪。然而,若具体分析此案情或考虑到其获利额,通常情况下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等刑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当帮信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时,才能认定为犯罪。然而,对于初次触犯法律的人来说,如果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或者积极退还赃款,那么他们可能会获得相应的减刑甚至是免于刑事处罚。帮信罪,也就是所谓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它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在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的前提下,仍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