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爸爸死亡赔偿金女儿该不该要
父亲不幸离世所导致的赔偿金问题,作为子女的您是有权进行主张的。在这个问题上,法律明确规定了赔偿金的权利主体为受害人的近亲属,而您作为女儿恰恰位于这个范畴之内,因此您有充分的权利来主张分配相应的赔偿金。
具体来说,死亡赔偿金的具体额度将会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这两个重要指标,并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二十年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爸爸死了赔偿款是否能给儿子
在诸多事故中,父亲不幸离世,留下了本应属于孩子们的那份赔偿金。这笔数额不菲的款项,其性质被归类为财产损失的赔偿,其所包含的内涵则是对于失去生命的家庭整体预期收入进行的补偿。因而,赔偿权益的首要享有者自然是那些曾与故去之人同住并拥有紧密经济联系的家庭成员,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孩子。当所有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都消失后,才能开始启动第二顺位继承人的继承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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