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消费者保护权益的情形中,举证责任倒置成为适用的法律原则之一。鉴于此,若某项商品或服务存有质量缺陷,则义务方即为经营者,需负责证明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规定。例如,如某款电视显示出影像扭曲现象,在此情况下,负担举证责任的应为经营者,以证明所售电视机符合质量规范,不应该让消费者承担证实产品存在缺陷的责任。
再者,假如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享受服务之后的六个月期限内发现了商品或服务存在瑕疵,那么,经营者就必须承担起关于瑕疵的举证责任。这就意味着,如果经营者无法证明其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质量标准,那么消费者便有权要求退货或者更换商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二、消费者权益第九条是什么
(1)安全保障的权利;
(2)了解真实情况或事实真相的权力;
(3)自主做出购买决策的权力;
(4)公正合理的货物买卖权利;
(5)依法寻求赔偿或补偿的权利;
(6)寻求教育培训或知识获取的权利;
(7)依照法律法规成立社团的权利;
(8)维护个人尊严和形象的权利;
(9)对市场经营和产品品质进行监督评价的权利。所谓的“消费者权益”,是鉴于社会及经济发展的特定条件所赋予商品的最终使用者享有的福利权。自1983年起,每逢3月15日这一天,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会举办大型活动,旨在广泛宣传并强调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