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取得谅解书公安可以撤案吗
依据相关规定,诈骗罪属于公共案件,原告方为国家检察机关,案件自立案以来,即使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并且被害人均已出具书面谅解书提交至执法部门,这仅可作为被害人予以受害者原谅的减轻因素看待,例如若存在退赃情况,则可视为另一项积极退赃的情节,然而,这些都无法否认案件的真实性,因此,没有权利要求撤案。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取保候审后判了5年是否合理
在涉及诈骗犯罪行为之后,若现已获得取保候审资格,则需等待法院的审判及判决结果。若判定为缓刑,罪犯将无需实际入狱服役;反之,若未被判定为缓刑,那么罪犯便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前往监狱服刑。通常情况下,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有相当大的可能性被判定为缓刑。
然而,需注意的是,以下情况也符合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
1、被告人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2、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3、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4、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案件仍未审理完毕,因此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概括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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