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一、如何封锁病例
1.关于常规的病历封存流程,当事双方法律上都拥有申请封存病史的权利。而当其中任意一方提出封存病历的请求时,理应通知另一方共同参与病历封存环节。进行病历封存的过程中,应该在医患双方有权代表在场的前提条件下,共同对病历内容进行确认,同时复印客观病历,再由双方签署封存病历原件或复印件的证明文件。
此外,还需注明病案患者的姓名、病案编号、封存件是原件还是复印件以及封存的病历页数,最后由双方在封条上签字或加盖公章。医疗机构则有责任妥善保管封存的病历复制件。在开启封存病历时,也必须在签封各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2.对于病历尚未完全完成的情况,如果需要进行病历封存,可先将已经完成的病历部分进行封存,待医生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全部病历后,再对新完成的部分进行封存。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二、如何封存病历
关于封存病历的操作方法如下所述:
1.若为患者本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医院,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进行病历封存;
2.倘若有授权人士在场,则需要提交患者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文件及经由患者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至医院,以请求对病历进行封存。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