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给了首期还没贷款离婚了怎么办
关于父母支付首付款购置的房产在离婚时如何进行处置,具体方式因实际情况而异:
首先,若该房产为婚后购置,且在购房过程中,父母已明确表示此房产仅赠予其中一方,同时另一方并未有任何经济或法律上参与偿还贷款的行为,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房产不应被视为夫妻的共有财产,无需进行进一步的分割。
其次,若父母在赠予房产时并未明显表明其仅赠予某一方,并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均有承担部分贷款还款责任的情况下,双方应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然而,若协商无果,可考虑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依据事实和法理进行公平合理的财产分割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父母给子女的财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父母馈赠子女房产是否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的问题,其答案往往取决于具体情形;
首先,一种普遍性的观点是,在父母于子女正式缔结婚姻关系之前,为双方购置房产提供资金支持时,这种资助应视为对自身子女的单独赠与,除非父母在此过程中表达出明确的意愿,将此项出资作为对双方的赠与;
其次,在父母与子女步入婚姻殿堂之后,他们再次为双方购置房产出资的行为,理应被诠释成对夫妇俩的赠与性质,
然而,除非父母再三地表明仅向一方进行赠与;再者,若婚后父母以书面形式未作详细说明便馈赠财产,那么这些财物应当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所有;
然而,假如父母在相关合同中明确表示将所购房产赠与某个特定配偶,那么这笔赠与财产便会毫无疑义地归属为接受赠与的那位配偶,另外一位自然无法对此部分资产提出主张和分割的请求;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地方在于,假设夫妻双方对此份由父母赠送的房产有所特别约定,那么应该优先考虑符合约定的规定,而非遵守法律规定;
最后,父母将房产转赠给自己孩子的事件,既可能发生在子女结婚之前,也有可能在他们结婚之后发生。所以,当我们需要判定父母赠予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时,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区别对待,因为很难简单地得出结论,即所有父母赠予的房产都会成为夫妻共有的财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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