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要回非法集资的钱
关于非法集资所涉及款项的返还问题,相应的解决途径便是及时报警并通过调查取证来获取相关信息。
然而,具体案件情况大相径庭,各自存在着独特的情节和因素,因此在追回涉案财产的过程中也将面临诸多挑战。非法集资,即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各类组织在未获得政府部门批准的前提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手段,面向社会公众或集体进行资金募集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
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
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他人明知是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
(二)他人无偿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三)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四)他人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追缴的情形。
查封、扣押、冻结的易贬值及保管、养护成本较高的涉案财物,可以在诉讼终结前依照有关规定变卖、拍卖。所得价款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予以保管,待诉讼终结后一并处置。
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二、如何要求停止侵害行为
侵权责任承担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停止侵害行为:若侵权行为人为进行的侵权行为仍持续发生,受害者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法院主张,请求加害方立即停止侵犯人身权益及财产权益的行为。此乃侵权民事责任的一个核心类型。采用停止侵害的方式能够迅速制止正在进行中的侵权行为,从而有效阻止侵害后果进一步加剧恶化。
然而,若侵权行为尚未行动或是已然完成执行,那么便不适用于此项责任形式。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则另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应遵循相应规定。
(二)排除妨碍:若因侵权行为人所实施的侵权行为导致受害者的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无法正常行使,受害者有权提出排除妨碍的诉求。这种妨碍必须是真实存在的,例如在房屋建设过程中违反规划,影响到他人的采光,受害者有权要求侵权者采取措施排除妨碍。对于那些可能会对人身、财产权益构成潜在威胁的妨碍,则不应适用本项侵权责任,而是应适用消除危险的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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