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不配合去交警队定责任怎么办
关于交警对于事故责任判别的规定,其并不需要事故当事人亲自到场。当交警到达事故发生地点,对现场情况进行勘查、对事故车辆进行检测之后,即可得出明确的责任判定结果,进而形成责任认定书。即便当事人拒绝对事故现场进行见证,交警仍有权根据现场状况和证据材料综合评定事故责任。即使对方拒绝前往交警队确认事故责任,只要交通管理部门已经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此份文件即具有法律效力,无需对方再次签字确认。因此,如果对方未按期前往交警队办理结案手续,我们可以对此置之不理,这不会对事故处理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一旦责任认定书正式发布,便意味着责任赔偿义务的启动,如若对方未能履行相关义务,我们可依法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倘若对方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持有异议,他们有权自接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交通管理部门提交复核申请。若该部门不予受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在抚养费用方面,若对应方未能根据约定按时履行支付责任,受抚养方完全有权随时向法律机构提起诉讼。鉴于支付抚养费既是未实际直接尽抚养职责的一方应履行之义务,亦是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必然要求。因此,处理离婚事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就抚养费的具体金额进行积极协商,若无法达成共识,则该争议可选择提交至相关司法机关进行审理裁决;
再者,若经过法院公正审理仍未能及时执行该决定,受抚养方可以提出强制执行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