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于已经超过三年之久的债务纠纷,债务人有资格提出不履行其义务的申明。
值得注意的是,债权人向债务人要求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限仅为短短的三年时光,如果债权人在此期限内未能行使其合法权益,那么自三年诉讼时效期限届满的那一天开始,其在法律层面上的胜诉机会将被彻底剥夺,换言之,其所享有的权利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而转变为所谓的“自然权利”。
然而,若债务人愿意继续履行其义务,则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为理由进行抗辩;同样地,若债务人已经自愿履行了其义务,债权人亦无权要求其予以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二、欠款超三年还能起诉吗
即使借款逾越司法保护期超过三年期限,仍有权提出诉讼主张。
首先,针对超过诉讼时效争议金额的涉及案件,当事人仍具有提起诉讼的合法权益,然而若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主张此事已过诉讼时效,也即跨越了法律保护的时效范围,法庭通常会依法作出对原告诉求不利的裁判结果。
其次,即便借款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仍有权利提出诉讼并获得相应法律保护,假如被告未出席庭审现场,且未基于此事实提出抗辩,那么即便贷款已经超出法定的时效期限,法庭仍然可能做出有利于原告的判决决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