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失踪保险赔不赔
在通常情况下,如果被保险人不幸失踪,从该事件发生之日起满连续两年后,他们的亲属或者法定收益人便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被保险人已经逝世。
依据此结果,他们能够依据法院的审理决议,请求保险公司支付相应的保险金额。当我们进行此类理赔程序时,必须提供以下详细的资料:
(一)申请死亡保险金额时所需:
1、由符合标准的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者公安部门、人民法院开具的死亡证明;
2、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4、保险合同的正本以及最后一次缴纳保费的凭证。
(二)申请伤残保险金额时所需:
2、出院诊断证明或者门诊病历;
3、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保险合同的正本以及最后一次缴纳保费的凭证。
(三)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额时所需:
1、由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重大疾病诊断书;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保险合同的正本以及最后一次缴纳保费的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二、人失踪了报警能招到对方吗
关于失踪人口的紧急通报,如果你察觉到某人的行踪不明,请务必及时向当地执法部门报告相关情况,并且尽可能详尽地提供遗失者的相关信息和线索。通常情况下,当涉及到人员于24小时之内的失踪情形时,即可采取报警的方式进行处理;
然而对于失踪时间超过48小时的情况,警方就有权利介入展开正式调查了。在特定条件下,若有充足证据表明其人身安全存在潜在威胁,警方将立即启动调查活动以查明真相。
《公安机关烂誉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
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对于在审查中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查。初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