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投保人在保险公司购买了涉及到其个体生理健康状况的产品(如健康险、疾病险以及人寿险),并且在申请理赔时被保险公司发现存在先前的病史,但并未向保险公司如实披露该信息,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险公司有权依法拒绝为其提供赔偿服务。在此情况下,若既往病史与本次出险事件之间存在着直接关联性,保险公司将直接拒绝进行理赔。为了确保投保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对于此类与投保人个人身体健康状况密切相关的险种,保险公司通常会要求投保人提交全面的体检报告作为申请理赔的必要条件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隐瞒病情的后果是什么
在诊疗过程中,医护人员有义务向病患详细阐述病情以及可能采取的医疗措施。如果需要进行手术或其他特殊检查或治疗方法,医护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患者充分解读相关医疗风险及可行的替代性医疗方案等信息,并获得患者明确的同意;若无法或不适合向患者本人解释清楚,则应向患者的直系亲属进行说明,并同样获取他们明确的同意。如医护人员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导致患者遭受任何形式的损害,医疗机构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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