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计件收费方式:
本律师事务所提供民事诉讼服务,对于不涉及财产权益争议的案件,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12,000人民币不等。
二、关于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原则:
当案件涉及到财产权益争议时,我们将遵照以下收费标准进行计费。即根据诉讼标的金额,按照以下比例分段累加计算收费:在10万元(含)以内的部分,收费比例为8%-12%;若收费低于3,000元,则按照3,000元收取;在10万元至100万元(含)之间的部分,收费比例为5%-7%;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之间的部分,收费比例为3%-5%;在1000万元至1亿元(含)之间的部分,收费比例为1%-3%;而在1亿元以上的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三、关于计时收费方式:
对于民事诉讼案件及相关申诉事项的代理,我们采用计时收费的方式,具体标准为每小时200-3000元人民币。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政府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实行听证。
第八条政府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
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二、律师去拘留所会见费用
对于涉及刑事拘留的事务中,律师如何收取费用成为众多当事人关注的焦点之一。按照广东地区的相关法律规定,律师会见当事人或查看其资料时,并未设定固定的收费次数,而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灵活的付费方式。现就以广东地区为例进行详细说明。若采用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费用,每小时收费标准200至3000元不等;反之,如以工件为单位进行付费,则在侦查阶段收费标准为每宗案件2000至6000元不等。在此基础之上,我们理解到律师在提供服务之外不会另行收取其它任何额外费用。当事人或被告人有意了解其委托律师或律所的具体收费标准可向相关机构咨询。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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