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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追尾了保险公司赔不赔了
对于所发生的追尾事故,若涉及到保险责任,那么保险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具体操作流程为,由负有完全责任的一方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待保险公司对事故车辆进行现场查勘及损失评估后,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赔偿。倘若责任方并未投保,则应由负有完全责任的一方自行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在此过程中,保险公司需严格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所规定的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处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追尾了自己全责前车没交强险怎么处理
若车辆尚未投保强制险而遭受了追尾事件,以下是对此类情况的处置方式:
首先,关于车主在未选择购买交强险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是否会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产生影响这一问题,答案是否定的,车主仍可选择向警方报案进行处理。
其次,对于未投保交强险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暂扣该机动车辆,同时还需对车主处以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两倍的罚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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