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外险骨折后保险公司拒赔怎么打官司
当保险事故不幸发生后,若保险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此时被保险人有必要采取上述维权策略:
首先,应仔细审阅保险合同中关于赔偿责任的条款及其相关保险范围,从而确保自己所得到保障的权益是否确实符合赔偿标准;
其次,妥善搜集并保管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医疗报告以及相关文件等,以便在后续维权过程中提供有力支持;
再次,向保险公司提交书面投诉函,同时随函附上已收集到的证据材料,明确要求保险公司严格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最后,若经过以上步骤仍未能获得满意的赔偿结果,可考虑向保险监管部门或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调解,亦或是通过法律途径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了保险合同的解释和适用原则,被保险人应当合法合理地享受保险权益;
《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了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认为保险人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了保险人应当对保险标的或者保险利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除非保险合同约定免除赔偿责任的情况。
二、意外险的理赔范围包括车祸吗
1.一般而言,意外险所提供的理赔范围涵盖了车祸等交通事故范畴。依据保险合约规定,意外险所覆盖的,乃是突然发生、非故意引起,且并非由疾病引发的身体损伤案件。在此基础上,发生在道路上的车祸往往均能够满足上述保险要素与要求。故此,倘若被保者遭受车祸所导致的身体伤害,保险公司便需要依照相关的保险合同条款,履行理赔职责。然而,假如车祸系由投保人蓄意制造或被保者蓄谋自杀而促成,这种情况往往将无资格获得意外险的赔付。
2.除此之外,人身意外险更注重保护被保者本人的人身安全,不针对车辆本身的损失进行赔付;而车辆保险则囊括了对人类伤害以及对车辆损坏两种方面的赔偿责任。因此,究竟是否应该受理理赔申请,仍须根据特定的保险合同及免责条款进行具体分析研讨才能加以决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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