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开车也被判危险驾驶罪这合理吗
在法律层面上,危险驾驶罪所涵盖的行为范围并不仅仅局限于酒后驾车以及追逐竞驶这些行为模式之内,同时也包含了无证驾驶、超速驾驶以及严重超载等多种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一个人并未亲自驾驶车辆,但是其却实施了与危险驾驶罪相关的违法行为,例如明知他人无证驾驶而将车辆交付给他人驾驶,或者在知晓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前提下仍然选择搭乘该车,那么他/她也有可能会被视为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人。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尽管当事人并未实际驾驶车辆,但仍有可能因为涉及到危险驾驶罪而被判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没有开店,使用收钱码违法吗
收款码主要负责接收款项。
首先,它不会对持有人的账户资金造成任何影响,仅展示持有人的账户头像和昵称,不会涉及到个人隐私问题。因此,向他人提供个人收款码并不存在任何潜在风险。
然而,付款码则不然,因为支付需要进行双重验证,所以他人不能直接通过识别付款码来进行支付操作,从而避免了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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